2016年司法考试《法制史》重点:“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27
中民国时期的宪法
“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
1.“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民主共和制度,同时体现了限制袁世凯的意图。
2.“袁记约法”:即北洋政府于1914年5月1日公布《中华民国约法》。
“袁记约法”与《临时约法》有根本性差别:
(1)彻底否定民主共和制度,代之以个人独裁;
(2)用总统独裁否定了责任内阁制;
(3)用有名无实的立法院取消了国会制;
(4)为限制、否定《临时约法》规定的人民基本权利提供了宪法根据。 它是对《临时约法》的反动,是军阀****全面确立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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