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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考司法制度考点专题二: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1-07
中考点五、法官行为规范
1、立案:
(1)当事人口头起诉:
①告知应当递交书面诉状;
②当事人不能书写诉状且委托他人代写有困难的,要求其明确诉讼请求、如实提供案件情况和联络方式,记入笔录并向其宣读,确认无误后交其签名或者捺印。
(2)当事人要求上门立案或者远程立案
①当事人因肢体残疾行动不便或者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等原因,确实无法到法院起诉且没有能力委托代理人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门接收起诉材料;
②当事人所在地离受案法院距离远且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接收起诉材料;
(3)当事人在立案后询问证据是否有效、能否胜诉等实体问题:
①不得向其提供倾向性意见;
②告知此类问题只有经过审理才能确定,要相信法院会公正裁判。
2、出庭
出庭时注意事项:
①准时出庭,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②在进入法庭前必须更换好法官服或者法袍,并保持整洁和庄重,严禁着便装出庭;合议庭成员出庭的着装应当保持统一;
③设立法官通道的,应当走法官通道;
④一般在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公诉人等入庭后进入法庭,但前述人员迟到、拒不到庭的除外;
⑤不得与诉讼各方随意打招呼,不得与一方有特别亲密的言行;
⑥严禁酒后出庭。
3、诉讼调解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强调案结事了。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不得强行调解,不能久调不判。
4、业外活动
(1)受邀请参加座谈、研讨活动:
①对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等的邀请应当谢绝;
②对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党、政、军机关、学术团体、群众组织的邀请,经向单位请示获准后方可参加。
(2)受邀请参加各类社团组织或者联谊活动:
①确需参加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的,及时报告并由所在法院按照法官管理权限审批;
②不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
③不接受有违清正廉洁要求的吃请、礼品和礼金。
(3)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
①在不影响审判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
②在写作、授课过程中,应当避免对具体案件和有关当事人进行评论,不披露或者使用在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非公开信息;
③对于参加司法职务外活动获得的合法报酬,应当依法纳税。
(4)出入社交场所注意事项:
①参加社交活动要自觉维护法官形象;
②严禁乘警车、穿制服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考虑到同学基本都是法官,且聚会酒店在偏远郊区,李法官因办案劳累,下班后乘警车直奔某酒店和同学聚会
B.考虑到司法为民和司法便民的理念,我国法院可以上门立案,而由于电子数据的不确定性,我国目前不允许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远程立案
C.王法官为了弘扬司法公正,决定参加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主办的学术研讨会议,准备利用学术研讨的时机阐明自己的观点
D.张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用适当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表明自己对案件审理结果的观点或态度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官行为规范。根据法官行为规范的内容,能判断出选项ABCD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考点六、法官职业责任
(一)纪律责任
1、纪律责任包括: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开除。
2、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处分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刑事责任
法官因职务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可构成下列犯罪:
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匿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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