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流程_备考专题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09
中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政策适用详见司法部公告);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017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改革:
2017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改革 | |
1 | 什么人可以参加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A)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B)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C)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即:∨可参加考试,×不可参加考试 ∨ 法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含取得双证的专升本) ∨ 非法学全日制本科+法学法律硕士学位及以上 × 法学大专 × 法学自考(函授、党校、网络)本科 × 全日制法学本科但未获学位 × 政治、行政管理、中共党史等专业,拿法学学位但不属于法学专业 × 辅修法学本科专业 ∨ 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 |
2 | 法律特殊规定地区除外,哪些人需要参加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改前: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还有国企私企的合规岗位(法律顾问)改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广义上的)、仲裁员;——行政处罚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员;鼓励:立法、其他行政执法、法学教育科研工作者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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