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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民诉考点归纳: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16

  第二章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一节 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的含义:能够指导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则,它规定在民在民诉法中,或者对诉讼的全过程起指导作用,或者只对诉讼的某个阶段起指导作用。(基础性、导向性和抽象性)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1. 含义: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

  2. 内容:1)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同一性规定和对等性规定);

  2)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民诉法详加规定、法院诉讼中切实保障——裁判的正当性)。

  3. 该原则的适用:

  1) 诉讼法通过诉讼程序的设置使该原则具体化

  2) 审判实务中便利和保障平等行使

  3)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密切关注实施

  Ÿ 注意:特别强调程序公正,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不是诉讼法应该解决的问题,而是其他实体法应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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