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预习题及答案10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4-06
中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预习题及答案10
第1题 张某于2005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07年7月9日,张某还 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 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 所以一直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哪项?( )
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正确答案】:D 代位权指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怠于行使,致其责任财产应增加而不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以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使债权得以实现。因此,李某无须经过张某同意或与其协商,就可直接行使代位权。李某可以直接请求王某偿还张某所欠李某的债款,而非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
第2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不正确?( )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律采取独任制
B.再审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C.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D.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可以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正确答案】:B A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B项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3款的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C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因此,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是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D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所以,如果中级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的时候,合议庭成员可以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
第3题 张三、李四、王五合伙经营一家普通合伙企业,赵六欲入伙,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经张三、李四、王五一致同意,赵六方可入伙
B.赵六入伙需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C.赵六要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D.赵六与张三、李四、王五享有同等的权利,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C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AB正确,不当选。根据该法第44条规定,C错误,当逸。D正确,不当选。
第4题 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入,丙、丁为有限合伙入。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主要考查有限合伙企业的表见代理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6的规定,第三人有理 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 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合伙人丁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应当对此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徐某有理由相信丁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丁应当与普通合伙人一样承担责任,本题中丙为有限合 伙人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故D正确,应选。
第5题 北岳印刷公司申请破产后,进入债权申报程序,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项?( )
A.甲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口头陈述了自己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
B.该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保证人乙已经代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以其求偿权向债务人申报债权
C.该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保证人丙没有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所以不具有申报债权的权利
D.北岳公司是某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不知道该公司申请破产的事实,仍然处理委托事务,由此产生的请求权不得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B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A项错误,还应提交证据,口头申报不合法。根据第51条规定,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第54条规定,D项错误。
第6题 以下关于诉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甲起诉请求乙出版社停止发行盗版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书籍,这是变更之诉
B.丙起诉请求解除与丁之间的建筑施工合同,该诉的诉讼标的物是诉争的在建房屋
C.戊与己订立了购销合同,后己认为合同自始不存在,戊认为合同有效成立,因此起诉至法院请求已向自己交付货物,本案中存在一个确认之诉和一个给付之诉
D.庚起诉请求辛将孩子的抚养权给自己,这不是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D A停止发行盗版书属于消极履行行为,是给付之诉;B变更之诉,但没有诉讼标的物;C有几个诉的判断标准在于原告的请求;D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属于变更之诉。
第7题 甲继承其父遗留的小提琴,即出卖于乙,约定于4月3日交琴。甲4月3日向乙表示愿意让与该琴 所有权,但欲借用3日,乙同意,并即开具支票支付。甲又于4月4日将该琴出售于善意之丙,并即交付 与丙。甲又于4月5日将该琴出卖二F丁,对丁虚称该琴系借丙使用,愿将其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丁,以 代交付,移转该琴所有权。享有该琴所有权的是谁?(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物权的变动。甲继承其父遗留的小提琴,依《继承法》的规定取得对小提琴的所有权。甲出售该琴于乙,于4月3日向乙表示愿意让与该琴所有权,但欲借用3日,乙同意。甲乙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其交付系采用占有改定方式,即甲与乙间订立使用借贷合同,乙取得对小提琴的间接占有,以代交付。乙依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取得对小提琴的所有权。甲于4月4日将该琴出售于丙,系出卖他人之物,乃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未定,但因丙善意受让该琴的占有,由丙取得该琴所有权。甲于4月5 日又将该琴出售于丁,亦属出卖他人之物,买卖合同效力未定。丁能否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对于小提琴的所有权,视丁能否善意受让该琴之占有。但甲对丙并无任何返还请求权可供让与,丁无从受让该琴的占有,纵属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琴的所有权。就当事人得主张的请求权而言,基于无权处分,乙得对甲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及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不能交付,丁得对甲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8题 某歌厅购买了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合法使用
B.合理使用
C.法定许可使用
D.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D 【考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详解】《著作权法》第22条是关于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本题中该歌厅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也不属于法定许可,其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第9题 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B.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C.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
D.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
【正确答案】:C 【考点】原告和被告地位的确定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9条规定。 本案中,刘某虽然是幼儿园的雇员,但其致伤王甲的行为并非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的,故刘某应当为自 己的行为负责。幼儿园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 的赔偿责任。故本案中刘某和幼儿园皆应当作为被告,C应选。
第10题 某借款纠纷案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当场将欠款付清。关于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 院制作调解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实现
B.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本案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C.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二审法院的调解结果除解决纠纷外,还具有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发生影响的功能
D.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被上诉人已经提出请求,法院应当予以尊重
【正确答案】:C 【考点】第二审法院在第二审程序审理中的调解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9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 条规定,本题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被上诉人虽然当场将钱款付清,似乎属于民诉法第90条所规定的可 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但还应注意本题中被上诉人提出了制作调解书的请求,并且二审法院的调解结果 除终结纠纷外,还具有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发生影响的功能,在二审法院作出调解书之后,一审判决即 视为撤销,故法院应制作调解书。本题正确答案应为C。
第11题 2007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08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担保如何处理?( )
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
B.乙公司应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D.乙公司不负担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B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0条规定,本题中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虽然已经解除,但由于银行已贷出50万元,作为债务人的甲公司对这50万元应当承担偿还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应承担的责任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故担保人乙公司仍应对这50万元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第12题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 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
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B.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C.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D.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正确答案】:B 【考点】汇票的拒绝承兑
【详解】根据《票据法》第43条规定,本题选B。
第13题 下列哪种民事诉讼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A.当事人协议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B.起诉时被告被监禁的案件
C.发回重审的案件
D.共同诉讼案件
【正确答案】:C 【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对象
【详解】《民诉意见》第174条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 理。故本题应选C。
第14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或接受人民调解员
B.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有权利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
C.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D.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
【正确答案】:C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23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因此,AB选项正确。第28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第15题 某大学教授黄某完成一本汉语学术专著,字数约50万。2004年7月,黄某与北京市某出版社甲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合同约定,黄某将这本专著交由该出版社出版,该出版社在中国大陆地区对该书享有专有出版权,合同有效期5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甲出版社享有该书版式设计的专有权
B.若该书于2004年8月首版,出版社对该书版式设计的专有权可持续至2014年12月31日
C.甲出版社享有该书的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5年内无权出版该书的蒙文版
D.甲出版社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在中国大陆地区以汉语出版该书的修订版
【正确答案】:C 根据《著作权法》第36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 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 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所以A、B项正确。依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 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 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在本题中,假如黄某将这本书的蒙丈版交给另一家出版社出版,这家出版社出版的 蒙文版图书,并未侵犯甲的专有出版权,故C项错误,D项正确。
第16题 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曰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
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考点】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详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大华商场作为该广告牌的所有人,其负有管理的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鉴于该损害是由于飞达公司安装质量问题所致,因此该损害赔偿责任由大华商场承担后,有权向有过错的飞达公司追偿。因此,正确答案应当为C。
第17题 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考点】雇主责任;帮工人受损害的责任
【详解】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郭某在搬家过程中因自身行为致蒙某损害,其雇主 甲公司和郭某自己应当承担责任。所以,C项正确。
第18题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
A.售票员
B.公交公司
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正确答案】:C 【考点】侵权责任的构成及责任主体的认定
【详解】赵某作为乘客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客运公司负有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的义务。赵某在安全下车后身体受到伤害,公交公司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售票员因个人私怨使得赵某身体受到伤害,并不是职务行为,而是其个人行为构成侵权,应当由其自身承担侵权责任。另外,动手的行人也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这些行人听到有人喊“打小偷”没有认清事实,就将赵某扑倒,主观上存在过失,因此也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对赵某身体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19题 王军,男,经人介绍,于1988年同张晓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但2年下来,张晓花未能生养儿女。经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检查,确认王军患无精症。经夫妻俩协商,张晓花于1991年2月实施了人工受精,同年生一女儿王珍爱。可到了1997年,王军当上了公司经理,与女秘书通奸,夫妻关系开始紧张。从此以后,夫妻二人多次争吵、打架。王军从1998年起便在外租房,长期与女秘书姘居不回家,也不给张晓花和女儿生活费。女儿得病时,张晓花不得不借了3000元的医疗费。张晓花忍无可忍,于2007年3月到法院提出离婚。王军以女儿归他抚养为条件,同意离婚,张晓花坚决不同意女儿由王军抚养。法院的如下判决哪个是正确的?( )
A.因王军没有生育能力,与女儿无血缘关系,女儿应由张晓花抚养
B.王军即使不以女儿归其抚养为条件,住院也可判决离婚
C.张晓花所借的用于给女儿治病的债务,不应由王军承担
D.如女儿判给张晓花抚养,因女儿与王军没有血缘关系,王军不用再支付抚育费
【正确答案】:B 女儿是在夫妻俩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人工授精而生育的,应视为婚生子女。王军对女儿有抚 养义务,故A项错误。对于张晓花所借用于给女儿治病的债务,应由王军共同承担。故C项错误。由于王 军长期与他人同居,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的规定,法院可判决离婚。故B项正确。根据 《婚姻法》第36条规定,D项错误。
第20题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 )
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
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3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
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
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正确答案】:A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质物交付后,质权人又返还质物于出质人的,质权存续,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21题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
A.陪审员丁某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
B.证人马某接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C.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
D.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
【正确答案】:A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对象是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主要是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本案中,只有A项符合。
第22题 章某作为马某的债权人,对马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马某作为第三人对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裁定驳回章某起诉
B.判决驳回章某起诉
C.裁定对章某起诉不予受理
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A 【考点】代位权诉讼
【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第23题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 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专利侵权的认定和赔偿
【详解】根据《专利法》第11条规定,A项首先排除。根据该法第70条规定,丙、丁的不知情销售和使用行为如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当停止相应行为。由此B、 C两项排除,D项正确。
第24题 甲、乙、丙合伙经营药材,经营过程中三人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名义向李某借款3万元。后丙与甲、乙发生矛盾退伙,甲、乙连本带利退给丙3万元并与其约定丙与企业的关系从此一笔勾销。后甲、乙又吸收了丁入伙。但由于市场变化,合伙企业经营状况逐渐恶化,至次年已亏损6万元,所剩资金已不足偿债,李某向甲、乙催还余款。请问,对此债务,应由谁承担?( )
A.由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由甲、乙、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由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由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C 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以及第53条之规定,入伙的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虽然该案中的债务是在丁入伙之前借的,并且甲、乙已与丙约定其“与合伙企业的关系一笔勾销”,他们既然要审这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C正确。
第25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哪种意见不守合公司法的规定?( )
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万元,故减资2万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
B.股东会同意本方案的决议,经2/3以上股东通过即可
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除了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外,还应在30日内公告
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有义务予以满足
【正确答案】:B 根据《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代表2/3股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在决策时,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而选项B的表述是股东人数的2/3,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因此,B项表述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人民币3万元,因此,A项的表述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78条规定,C项和D项表述正确。
第26题 2009年10月张丽向刘伟借款5万元并约定2010年5月15日还款,2010年3月5日二人结婚。则张丽与刘伟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 )
A.因混同而消灭
B.因混合而消灭
C.因结婚而消灭
D.因免除而消灭
【正确答案】:D 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和混合并不是债消灭的原因,故排除选项 B、C。《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本题中张丽与刘伟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同归于一人,即并不会出现债的混同而消灭,故选顼A说法错误。《合同法》第105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本题中,张丽与刘伟结婚后,两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债权人免除债务而消灭。敌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第27题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 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正确答案】:D 【考点】合同的效力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本题案情非甲乘乙之危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乙的利益,故不属于乘人之危,B项错误。本题中,乙殴打甲致重伤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甲乙之间约定甲不得告发乙的犯罪行为,属于对犯罪的包庇,此约定无效,但关于赔偿约定有效,此协议为部分有效合同,因此A、C项错误。甲因乙的侵权行为而产生5万元医药费的损害,即使没有合同关系也有权要求乙进行赔偿,乙支付赔偿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无权要求返还,因此D是正确答案。
第28题 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法院认可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
D.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正确答案】:D 【考点】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时限
【详解】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A、B项错误。根据第36条规定,C项错误。根 据第33条第3款规定,D项正确。
第29题 下列关于强制措施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
A.有协助义务的银行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可以做出罚款五万元的决定
B.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罚款五千元的决定
C.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D.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予以罚款后,其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拘留结束后其仍拒不协助的,可以重新适用拘留
【正确答案】:C 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唤仍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是对新的行为,可以重新罚款、拘留。
第30题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厂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戌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正确答案】:D 【考点】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
【详解】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本题中,丁从甲处继承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另外,对于丁代位继承从乙处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理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所以本题选D。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改革不少!试题下载,模拟测试,课程学习,答疑解惑请加学习交流群:595538012,更有老师答疑解惑!
◀ 扫一扫,刷题抢分 ▶ | ||||
高频易错考点卷 ▶ | ◀ 章节模拟测试卷 | |||
全真模考预测卷 ▶ | ◀ 历年真题解析卷 | |||
强化巩固习题卷 ▶ | ◀ 考前冲刺提分卷 |
扫码进入题库APP |
法考题库下载 |
更多内容,请(Ctrl+D)一键收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栏目,有问题拨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