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导航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综合强化模拟卷一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09

  11.CD。A错,《招标投标法》第21条规定: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B错,《招标投标法》第18条第1款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对,《招标投标法》第16条第1款:"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D对,《招标投标法》第19条第1款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综上所述,CD两项是招标人招标时必须进行的行为,AB两项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招标人自行选择,而不是法律强制进行的工作。

  12.BC。《证券法》第84条第1款规定,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故不选A。第87条第1款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故选B。第88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故选C。第83条第2款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故不选D。

  13.AD。国际法这一名称是英国的学者边沁首次提出的。

  14.BC。实践中,对国家承认的表现形式有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两种。默示承认形式,是指承认者不是通过明白的语言文字,而是通过与承认对象有关的行为表现出承认的意思。主要包括:①与承认对象建立正式外交关系;②与承认对象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③正式接受领事或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一般也被认为是一种默示承认。除非明确表示,下列行为一般不认为构成默示承认:①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②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③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等。另外,明示承认形式是指承认者以明白的语言文字直接表达承认的意思。主要包括:通过正式通知、函电、照会、声明等单方面表述,以及在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国际文件中进行明确表述。

  15.ABCD。A项是限制主权,B项是赔偿损失,C项是道歉,D项是恢复原则。

  16.ABCD。

  17.ABCD。本题考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就一国而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可称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即具有涉外因素或外国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因素组成,而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就是指该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国外有联系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在主体为国际因素时,作为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有时也可能是外国国家。国际组织或无国籍人)。在客体为国际因素时,作为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位于国外。在内容为国际因素时,产生、变更或消灭民商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A项的主体具有涉外因素。一方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B项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因为标的物在法国,是外国。C项的主体和内容都具有涉外因素,两个国家的法人订立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山项的主体和内容具有涉外因素,两个国家的船舶由于碰撞,在第三国中国的广州海事法院进行诉讼。

  18.ABCD。本题考外国法的查明。中国关于外国法查明《民法通则》第193条的规定:(1)当事人提供。(2)由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住我国使领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我国在实践中主张,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外国法时,人民法院应适用中国的法律来代替外国法。

  19.ABCD。参见《票据法》第98条、99条、100条。

  20.AC。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7年6月开通)

  【热门推荐】司法部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流程_热点备考专题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中华考试网2017司法一卷考试在线题库火爆上线!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7中华考试网司法二卷在线题库上线啦!
司法考试改革预计2018年落地,抓住2017年的机会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题库上线啦!

  【小编推荐司法部网站: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址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库正式上线啦!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中国普法网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分数线

  2017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在线报名<<<<

>>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全真模考、智能云数据、自由组卷、错题收藏、专业答疑、终身使用<<

分享到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