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强化模拟题7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10
中1.甲、乙、丙计划共同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5万元的有限公司,他们找到律师丁进行咨询,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丁的说法错误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B.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
C.缴纳首次出资后,其余部分在两年内缴足后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
D.如果设立投资公司,首次出资的其余部分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2.喜洋洋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股票票面总值为人民币5000万元。下列关于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新股方案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所有股票的发行都由一家证券公司承销
B.公司的发行方案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C.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届满,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D.喜洋洋公司上次发行股票募得资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改变了招股说明书中载明的募集资金的用途,所以喜洋洋公司此次不能再发行新股
3.甲公司于2010年4月6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到期日为2010年7月6 日。乙公司于2010年5月6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被拒绝。乙公司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依据《票据法》的规定,乙公司在此汇票上的背书属于什么性质?
A.回头背书
B.限制背书
C.期后背书
D.附条件背书
4.张大为其子张小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期限4年,保费已一次缴清。两年后张小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李某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对此,依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A.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B.根据李某已付保费,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予以退还
C.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返还保险费
D.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全额返还保险费
5.何某因出国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张某管理,并授权张某在1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张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或无效?
A.未经何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何某同意将自己的汽车以l0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C.未经何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0万元
D.未经何某同意用自己的房屋为企业作担保贷款600万元
参考答案:
1.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制度
答案及解析:C。《公司法》第3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故C项错误,应选。
2.考点:发行新股
答案及解析:D。《证券法》第32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本题中,喜洋洋公司发行的股票票面总值是5000万元,可以不用承销团承销,一家证券公司即可,A项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l35条第l款规赢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因此,B项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证券法》第36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因此,C项符合题意。由《证券法》第l5条规定做反向解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改变了股票所募资金用途的,公司还可以再次公开发行新股,D项说法错误当选。
3.考点:期后背书
答案及解析: C。期后背书是指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时所为的背书。根据《票据法》第36条的规定,期后背书应当属于无效背书,不能发生一般背书的效力,而只具有通常的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期后背书的背书人仍须承担票据责任。故C项正确。
4.考点:保险金的给付
答案及解析:B。《保险法》第67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但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故B正确。
5.考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答案及解析:B。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故B项错误,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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