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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重点精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15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

  财产关系 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体由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义务主体的范围

  绝对法律关系 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权利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 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内容的复杂程度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形成和实现的特点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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