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征求律师等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意见公告
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2016-02-19
中关于公开征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三个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省政府令第335号)要求,我厅对由本系统执行的行政处罚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可以细化和量化的裁量事项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将《律师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公证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司法鉴定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2月26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司法厅。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邮编:310007
电话:0571-87056376,传真:0571-87056375
电子邮箱:zjsftfzc@163.com
浙江省司法厅
2016年2月18日
特别推荐:国家司法考试官网_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_ 中国普法网 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6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课程咨询微信号:W712931601。联系速道 联系电话:4000-525-585(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相关资讯
-
2016年征求律师等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意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