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刑法》基础指导:强迫交易罪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17
中强迫交易罪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补充内容:
1、强迫他人借贷的,成立强迫交易罪。
2、强迫交易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等罪的,从一重处罚。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交易为名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格相差悬殊的钱物的,成立抢劫罪。
例: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卷二第14题,单选)
A.采用运输方式将大量假币运到国外的,应以走私假币罪定罪量刑
B.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情节严重的,触犯强迫交易罪
C.未经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D.为项目筹集资金,向亲戚宣称有高息理财产品,以委托理财方式吸收10名亲戚300万元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7年6月开通)
【热门推荐】司法部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分数线|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成绩查询时间_系统入口_资格授予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专题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时间12月16日-30日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
【小编推荐】 司法部网站: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址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库正式上线啦!
2017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