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章节练习:第八章 行政责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2-18
中三、简答题
1、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2、简述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的区别。
3、简述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
四、论述题
论述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
五、案例分析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的作为义务,构成不作为行政违法
原告:李某,某市郊区农民
被告:某乡人民政府
原告李某的领导包某未经乡政府批准,在原告正房后面1.2米处建房二间,影响了原告房屋的正常通风采光。为此,原告先后于1997年8月、9月、11月以书面形式请求被告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作出处理,要求拆除包某违法建造的房屋。被告接到原告的举报和请求后,经查,认定包某建房不履行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且确实影响了原告住房的通风采光。被告曾会同当地村委会,对原告与包某的纠纷进行调解。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意见,被告迟迟不予处理。1998年7月,原告以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起诉。
案例思考
乡人民政府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迟迟不予处理,是否构成不作为行政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