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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强化模拟题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09

  21.周某为香港公司领导,曾批评过工人许林,许林怀恨在心,蓄意进行报复。一天,许林用钳子将设备上的贵重金属全部拧下,偷放在周某的办公室中,由于设备无法运转,造成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许林又提出将周某列为怀疑对象,公安机关从周某办公室发现“赃物”后,将周某拘留,后许林罪行暴露,许林的行为应定性为:

  A.诽谤罪

  B.诬告陷害罪

  C.破坏生产经营罪与诬告陷害罪

  D.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报复陷害罪

  正确答案:C

  22.下列各列情形中属于集合犯的是:

  A.甲某伪造货币并运输伪造的货币

  B.乙某组织了一恐怖活动组织并实施了杀人活动

  C.丙某是一邮政工作人员,某日其私自开拆别人的邮件并窃取了其中的5000元钱

  D.丁某虽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但常年进行非法行医

  正确答案:D

  23.下列选项中哪些情形构成结果加重犯( )

  A.李某在儿子童年时,替儿子在邻村订了一门娃娃亲,儿子成年后对这门亲事不满意,但李某强迫儿子娶这个媳妇,并将儿子暴打一顿后关在房屋里让其反省,儿子当晚跳楼、摔成重伤。

  B.张某遗弃患有重病又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太太,导致其死亡。

  C.赵某在大街上公然强制猥亵侮辱一名少女,少女自感屈辱、自杀身亡。

  D.王某对其丈夫前妻所生的8岁孩子进行虐待,下雪天将其关在鸡圈里,第二天孩子的鼻子完全被冻掉。

  正确答案:D

  24.某单位领导某甲曾批评过工人某乙,某乙怀恨在心,蓄意进行报复。一天,某乙用钳子将设备上的贵重金属触点全部拧下,偷放在甲的办公室内,由于设备无法运转,造成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公安机关侦察案件时,某乙又提出将某甲列为怀疑对象,公安机关从甲的办公室发现“赃物”后,将甲拘留。后乙罪行败露,乙的行为应定性为( )。

  A.诽谤罪

  B.诬告陷害罪

  C.破坏生产经营罪与诬告陷害罪

  D.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报复陷害罪

  正确答案:C

  25.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核共犯的脱离问题。

  在共同犯罪中,帮助犯要成立中止,必须在既遂前消除自己帮助行为的所有作用和影响。甲、乙共某盗窃汽车,甲为乙提供了盗车所需钥匙这一帮助行为,后来甲尽管向表达了要退出犯罪的意思,并找乙还回钥匙,但甲却允许乙配置了一把钥匙,表明甲根本没有消除自己的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影响,不成立犯罪中止。所以,当乙着手实施盗窃的实行行为,则意味着甲、乙两人都已经“着手”;当乙盗窃汽车,则甲、乙都是盗窃罪既遂的共犯。D选项正确,ABC三选项错误。

  26.根据《刑法》规定,关于教唆犯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成立贩卖毒品罪,应当从重处罚

  B.教唆犯都是主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引诱他人吸毒罪的教唆犯

  D.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一律不成立教唆犯

  正确答案:A

  27.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行贿罪和受贿罪属于必要共犯,所以受贿者既构成受贿罪的实行犯,还成立行贿罪的帮助犯,属于想象竞合犯。

  B.甲将A(8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A的父亲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A的父亲己经报案,便打算杀害A.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乙到了甲家,甲将杀A的想法告诉乙,乙帮助甲杀害了A.甲乙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C.甲乙二人以共同实行抢劫的意思,甲对丙以暴力相威胁,夺走丙身上的现金1200元,其间乙到丙的另一房间取走财物4000元,。甲、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数额1200元)乙另成立盗窃罪(数额4000元)。

  D.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要求行为人为当事人实施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当当事人不同意毁灭、伪造证据,但甲强行替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由于不属于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所以甲不成立犯罪。

  正确答案:B

  28.关于共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

  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

  C.应走私罪犯的要求,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D.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伪造的护照的,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核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关系。

  1.刑法第358条第一款规定了组织卖淫罪,但第三款单独规定了协助组织卖淫罪,所以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不再成立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也不能认为成立组织卖淫罪(帮助犯)与协助组织卖淫罪(实行犯)的想象竞合犯,而只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实行犯)。A选项说法错误。

  2.拐卖妇女罪是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属于继续犯,任何直接控制妇女的行为都属于拐卖的实行行为,刑法第240条第二款也作了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所以,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妇女的行为,属于拐卖妇女罪的实行行为,而非帮助行为(知道真相为运送被拐卖妇女单纯提供机动车的,可以认定为帮助行为)。B选项说法错误。

  3.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C选项说法正确。

  4.刑法第322条规定了偷越国(边)境罪,第320条规定了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即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属于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实行行为,而非帮助行为。D选项说法错误。

  29.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及其认定。

  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其教唆的犯罪定罪处罚。甲教唆乙实施****行为,但乙却实施了抢夺行为的,按照共犯独立性说,甲成立****罪的教唆犯,乙成立抢夺罪的实行犯;按照共犯从属性说,由于乙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犯罪,甲不成立犯罪,乙单独成立抢夺罪。所以,主张甲成立****罪、抢夺罪的教唆犯的说法,无论按照哪种观点,都是错误的。A选项说法错误。

  2.教唆犯、实行犯与帮助犯是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犯中的分工不同所作的区分,在同一个犯罪中,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也不可能是帮助犯,反之亦然。B选项说法错误。

  3.刑法中没有吸食、注射毒品罪,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当然不可能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实际上,按照刑法第353条的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属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实行行为。C选项说法错误。

  4.教唆犯、帮助犯与主犯、从犯是按照不同标准对共同犯罪人所作的分类,彼此之间存在交叉关系: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属于主犯;其次要作用的,属于从犯;但是帮助犯不可能是主犯,因为在共犯中,帮助犯只起辅助作用,不可能起主要作用,所以只能是从犯。D选项说法正确。

  30.甲某见自己的弟弟遭一个流氓毒打,前去制止,而反遭流氓进攻,被迫自卫还击。正在这时,便衣民警乙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甲某以制止殴打。甲某以为乙某是流氓的同伙,随即捡起一块砖头将乙某砸成重伤。甲某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A.正当防卫

  B.过失伤害

  C.意外事件

  D.故意伤害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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