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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即日起关闭!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04

天津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即日起关闭!

  据“天津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可知,2017年天津司法考试报名入口7月4日起已关闭!报名最后一天!要报名的赶紧了!

  报名时间:6月15日至7月4日

  报名网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部网站)

2017年天津市司法考试报名入口(2017年7月4日起关闭)

2017天津市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政策适用详见司法部公告);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缴费入口(2017年7月9日截止)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交纳考试费期限内及时办结网上支付手续,网上交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9日。经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准,考试费为240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7〕344号)。报名人员考试费交纳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考试费。需要考试费定额收据的,由报名人员在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打印的报名凭证到天津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领取。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7年6月15日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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