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 :南京市司法局 2017-06-16
中内容摘要:南京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6月15日至7月4日,缴费时间6月15日至7月4日,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日至15日,考试时间9月16日、17日。
南京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72号)和《江苏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司发通[2017]57号),现就我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72号)和《江苏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司发通[2017]57号)。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即: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2、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报名,网上报名时学历统一填写“本科毕业”。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司法部规定的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3、凡就读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可以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经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并按要求作出相关承诺。
4、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
(二)、报名方式与要求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实行全程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平台(www.moj.gov.cn) ,应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规定,了解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真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做出相应的确认承诺,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予补报。
2、网上填报信息,应当严遵照网上报名流程和要求,按提示一步一步操作,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以本科以上学历报名的,网上报名时必须对“是否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选项作出选择。
4、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及证明材料骗取报名参加考试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报名材料与要求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按照司法部公告的规定,具有相应的报名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电子证件照片以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备妥已开通并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确保相关材料中的身份信息一致,对已过有效期或即将过有效期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身份信息(如姓名)不一致的,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更换、更改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持护照报名的,报名时应当承诺本人护照合法有效。成绩合格者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需提供护照申请地或签发地有关部门证明。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2、毕业证
报名人员提交的毕业证书信息应能经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站(www.chsi.com.cn/xlcx/lscx.jsp) 查证;查不到的,应能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我市报考人员可在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办理认证手续。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相关认证信息可查阅(学信网)。
报名人员可自行登陆上网,进行查证。查证不到的请务必及时申办认证,以免延误成绩合格后资格申请事宜。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照片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照片文件格式为jpg,照片标准尺寸为宽413像素×高626像素、40KB≤照片文件大小≤100KB。照片拍摄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显露双耳、双眉、双肩,不得化妆,不得佩戴首饰,不得对图像进行任何修饰。凡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作出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更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拒不更新上传并获得审核通过的,将无法完成后续报名事项。
(四)、网上交纳考试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规定,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260元/4门。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网上交费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9日。报名人员只有成功交纳考试费后网上报名程序才真正完成。
2、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3、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考试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
试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三、考试地点
南京考区将依据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报考人数,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若干个考点。凡选择南京作为考试地的人员,将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管理系统随机安排到具体考点参加考试。考点信息将打印在准考证上。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当保存好自己的报名信息和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2、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按要求拍摄和妥善保管照片数据信息。
3、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必须在司法部规定期限内(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打印的准考证,必须完整清晰,能够准确识别照片的面部特征和相关信息。
4、考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应及时自行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存。司法行政机关不再打印和寄发成绩通知单。
5、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规定和考试纪律及要求、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等事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72号)和《江苏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司发通[2017]57号),请报名考生详细阅读。
6、请大家关注“南京国家司法考试网”、“南京司法行政网”,凡涉及南京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将会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告。
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226021、83617290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过448号,普华大厦16楼
南京市司法局
2017年6月7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7年6月15日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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