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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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日常练习及答案(十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7-08

  参考答案及解析:

  1.C【解析】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交易、结算、财务数据的备份制度。

  2.C【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67条第2款规定,有关开户、变更、销户的客户资料档案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

  3.D【解析】期货公司存管的期货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

  4.B【解析】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造成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垫付,不得占用其他客户的保证金。

  5.A【解析】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任职资格的下一个年度起,在每年第一季度向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推荐人签署意见的年检登记表。

  6.D【解析】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7.B【解析】期货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8.B【解析】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9.A【解析】被免职的首席风险官可以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解释说明情况。

  10.B【解析】根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结算和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岗位负责人应具有担任期货公司交易、结算或者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岗位负责入2年以上经历。

  11.B【解析】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应近3年内未出现严重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事件。

  12.A【解析】期货公司应当每半年向公司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净资本等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的具体情况,该书面报告应当经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13.C【解析】风险监管指标与上月相比变动超过20%的,期货公司应当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5个工作曰内向全体董事和全体股东书面报告。

  14.D【解析】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应符合规定标准。

  15.B【解析】对期货从业人员的纪律惩戒由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委员会作出。

  16.A【解析】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当事人选择的诉由确定管辖。当事人既以违约又以侵权起诉的,以当事人起诉状中在先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

  17.B【解析】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8.B【解析】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当从投资者的经济实力、股指期货产品认知能力、投资经历等方面,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指引,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9.D【解析】根据《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第6条第3款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0.B【解析】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者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管理,督促投资者遵守股指期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金所业务规则,持续开展投资者风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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