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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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日常练习及答案(十)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7-01

  参考答案:

  1.【答案】A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期货纠纷案件。

  2.【答案】ABD

  【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变更住所,应当妥善处理客户的保证金和持仓,拟迁入的住所和拟使用的设施应当符合期货业务的需要。期货公司在中国证监会不同派出机构辖区变更住所的,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二)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三)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3.【答案】BD

  【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结算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和独资期货公司等应当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在期货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与期货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对期货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维护客户、期货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期货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4.【答案】BCD

  【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3日内通知期货公司:(一)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被冻结、查封或者被强制执行;(二)质押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三)决定转让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四)不能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承担股东义务,可能造成期货公司治理的重大缺陷;(五)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六)变更名称;(七)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八)被撤销、接管、托管、关闭,或者解散、破产;(九)其他可能影响期货公司股权变更的情形。期货公司股东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期货公司及其相关股东应当在5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期货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前款第(五)项至第(八)项所列情形的,期货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在5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5.【答案】ABC

  【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设立、变更、解散、破产、被撤销期货业务许可或者其营业部设立、变更、终止的,期货公司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上公告。

  6.【答案】ABCD

  【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计算机、互联网等委托方式下达交易指令。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客户应当填写书面交易指令单;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同步录音;以计算机、互联网等委托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保存该交易指令。

  7.【答案】ABC

  【解析】行政责任是法定的,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

  8.【答案】ABCD

  【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场所等方面应当严格分开,独立经营,独立核算。

  9.【答案】BC

  【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期货公司应当自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定期向全体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或者监事报告相关交易情况,并定期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相关交易情况。

  10.【答案】ABCD

  【解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在行为人泄露内幕信息和行为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期货交易,ABCD四项中行为人的行为都属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

  11.【答案】ABCD

  【解析】《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着位置或者其网站,公开下列信息:(一)受托从事的介绍业务范围;(二)从事介绍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和照片;(三)期货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方式;(四)客户开户和交易流程、出入金流程;(五)交易结算结果查询方式;(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12.【答案】ABD

  【解析】《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收付、存取或者划转期货保证金;(二)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三)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13.【答案】ABCD

  【解析】《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处罚:(一)任用无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二)在办理从业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三)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配合义务;(四)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告材料存在虚假内容。

  14.【答案】ABC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一)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二)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者控制期货公司5%1;2k:P&权的单位、期货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期货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三)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四)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五)在其他期货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15.【答案】AC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具有从事期货业务10年以上经验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8年以上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16.【答案】ABC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通过审核材料、考察谈话、调查从业经历等方式,对拟任人的能力、品行和资历进行审查。

  17.【答案】ABD.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一)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二)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三)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四)1年内累计3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监管谈话;(五)累计3次被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六)对期货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负有责任;(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8.【答案】ABCD

  【解析】《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7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协助开户制度,对客户的开户资料和身份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向客户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解释期货公司、客户、证券公司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告知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要求。

  19.【答案】ABCD

  【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不得划转非结算会员保证金:(一)依据非结算会员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二)收取非结算会员应当交存的保证金;(三)收取非结算会员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四)双方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答案】ACD

  【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被期货变易所接纳为会员、暂停或者终止会员资格的,应当在收到期货交易所的通知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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