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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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强化习题及答案1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8-12

  参考答案:

  单选题

  1.B【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2.C【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D【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公布上市品种合约的成交量、成交价、持仓量、价与价、开盘价与收盘价和其他应当公布的即时行情,并保证即时行情的真实、准确。期货交易所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

  4.C【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会员未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该会员的合约强行平仓。

  5.A【解析】期货业协会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D【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不能片面地强调业务的发展而忽视投资者信誉,更不能从个人利益出发与投资者恶意串通。发现投资者有不诚信、违法违规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并注意防范投资者的信用风险。

  7.B【解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四项规定,单位犯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B【解析】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甲是国有企业派往非国有企业执行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应当构成挪用公款罪。

  9.A【解析】本题中,甲并没有诈骗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乙将财产交给甲的行为并不是基于甲的胁迫实施的,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10.C【解析】《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执行非受托人的交易指令造成客户损失的,应当由期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非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客户予以追认的除外。

  多选题:

  1.BCD。【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取得经理层人员(指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人员实行资格年检。

  2.AB。【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应当由拟任职期货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申请书;(二)任职资格申请表;(三)2名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四)身份、学历、学位证明;(五)资质测试合格证明;(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ABC。【解析】《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从事期货经营业务的机构任用具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一)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已被本机构聘用;(三)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四)未被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经届满;(五)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4.ABC。【解析】《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收付、存取或者划转期货保证金;(二)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三)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5.ABC。【解析】《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会拟免除首席风险官职务的,应当提前通知本人,并按规定将免职理由、首席风险官履行职责情况及替代人选名单书面报告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6.ABCD。【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为非结算会员结算,应当签订结算协议。结算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交易指令下达方式及审查或者验证措施;(二)保证金标准;(三)非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四)风险管理措施、条件及程序;(五)结算流程;(六)通知事项、方式及时限;(七)不可归责于协议双方当事人所造成损失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八)协议变更和解除;(九)违约责任;(十)争议处理方式;(十一)双方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7.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A项属于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出现的情形时期货公司应报告的情况。

  8.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被检查事项作出解释、说明;(二)查阅、复制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三)查询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客户资产账户;(四)检查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调阅交易、结算及财务数据。

  9.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客户应当填写书面交易指令单;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同步录音;以计算机、互联网等委托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适当方式保存。以互联网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对互联网交易风险进行特别提示。

  10.ABC。【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期货公司申请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或者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三)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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