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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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练习题及解析(10)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5-02

  参考答案及解析:

  1.A【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于2008年4月30日公布施行。

  2.B【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或者国务院期 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客户的交易指令应当明确、全面。期货公司不得隐瞒重要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客户发出交易指令。

  3.A【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的品种进行核准。境外期货项下购汇、结汇以及外汇收支,应当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4.C【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时,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5.D【解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6.C【解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批准:(一)变更法定代表人;(二)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三)设立或者终止境内分支机构;(四)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负责人或者经营范围;(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前款第(~)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所列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前款第(三)项所列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7.A【解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客户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客户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问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客户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客户承担。

  8.B【解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9.C【解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的品种进行核准。

  10.D【解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11。D【解析】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ABC三项均属于期货交易所的职责。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D项属于中国证监会的职权。

  12.C【解析】参见《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13.D【解析】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三、十四、十七条规定,ABC三项均需要经证监会批准。D项是期货交易所的法定职责,无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14.D【解析】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ABC三项均属于总经理的职权,D项属于理事会职权之一。

  15.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二)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16.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股东应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17.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一)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二)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受让股权,或者有关联关系且合计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受让股权。

  18.B【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的许可证由中国证监会统一印制。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遗失或者灭失的,期货公司应当在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上声明作废,并持登载声明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领。

  19.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关开户、变更、销户的客户资料档案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交易指令记录、交易结算记录、错单记录、客户投诉档案以及其他业务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0年。

  20.B【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及其关联人擅自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或者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成为期货公司股东,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其限期转让股权。

  21.D【解析】期货公司中只有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才是期货从业人员,打字员不属于期货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期货交易所非期货结算会员、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以及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中,只有从事期货结算业务、经营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才属于期货从业人员。

  22.A【解析】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取得协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据此可知,期货业协会负责颁发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3.B【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24.A【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验;(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5.A【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具有期货等金融或者法律、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从事除期货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的年限可以放宽1年。

  26.B【解析】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应当提交2名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

  27.B【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自拟任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取得任职资格之E1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人员的任职手续。

  28.B【解析1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29.A【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30.A【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受商业贿赂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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