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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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习题20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4-17

  参考答案及解析;

  1.B【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的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遗失或者灭失的,期货公司应当在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上声明作废,并持登载声明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领。

  2.D【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关开户、变更、销户的客户资料档案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交易指令记录、交易结算记录、错单记录、客户投诉档案以及其他业务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0年。

  3.A【解析】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期货交易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在的期货公司承担。

  4.D【解析】期货公司中只有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才是期货从业人员,打字员不属于期货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期货交易所非期货结算会员、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以及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中,只有从事期货结算业务、经营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才属于期货从业人员。

  5.A【解析】《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取得协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据此可知,期货业协会负责颁发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B【解析】期货业协会对期货从业人员实行自律性管理,有权对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

  7.A【解析】参见《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

  8.C【解析】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9.C【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设立营业部,申请日前3个月应当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10.D【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设首席风险官,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A【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期货公司应当自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12.B【解析】因实物交割发生纠纷的,期货交易所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13.C【解析】略。

  14.C【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申请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还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申请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还应当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

  15.B【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监事会每届任期为3年,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监事会通过,监事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至2名。

  16.A【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可以根据结算会员资信和业务开展情况,限制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范围,但应当于3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

  17.B【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18.D【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或者注册资本,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拟持有期货公司100%股权的,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19.B【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20.C【解析】期货交易所依据有关规定对期货市场出现的异常情况采取合理的紧急措施造成客房损失的,期货交易所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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