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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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重点汇编:协会自律规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18

  协会自律规则

  1.应取得业务资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公平对待客户,避免利益冲突。

  2.申请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净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申请日前6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要求;近3年内未受处罚3年经验不少于1人,2年经验不少于5人,且最近3年无违法。近1年内不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

  3.申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提交材料: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文件;申请日前6个月风险监管报表;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文本;最近3年合规经营情况说明;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简历、相关任职资格和从业资格证明,以及公司出具的诚信合规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应当提供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律师事务所及股东会决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其他材料。

  4.不得从事:获利保证,或分享收益或共担风险;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操纵价格、内幕交易,或者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报酬;其他。不得接受客户委托代为从事期货交易。

  5.期货公司应当事前了解客户的身份、财务状况、投资经验等情况,认真评估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并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保存客户相关信息。明确告知客户独立承担风险。不得就市场行情做出确定性判断

  6.建立健全信息隔离机制,场所和设备相对独立;岗位独立、人员回避等;以期货公司名义开展活动;人员岗位独立,职责分离。

  7.从业人员与客户之间,客户利益优先;不同客户之间利益冲突,公平对待。

  8.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营业部的设立、变更、终止及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9.信息公示栏:期货业协会网址及期货公司网址;投诉和服务电话;从业人员的姓名、照片、岗位、任职时间、从业资格号等信息(注意没有人员电话);信息变化的,5个工作日内对营业场所公示信息进行变更。

  10.营业部负责人拟连续离岗 10个工作日以上的,期货公司应当临时指定 1名符合营业部负责人任职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提前 5个工作日向营业部所在地派出机构报告。1年内累计离岗时间超过 3个月的,应更换。 拟自行离职的,离职前提出申请,5个工作日报告,3个月内完成变更。 离任审计,公司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签字确认。3个月内报送。

  11.营业部岗位分工:确保前、中、后台业务分开;专职的工作人员;素质和从业经历满足需要;财务岗位工作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他。 除营业部负责人外,营业部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5人。

  12.期货公司对保证金专用账户实时监控,不能进行实时监控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压力测试。

  13.内部控制制度报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期货经纪合同连续编号,应当一式三份,期货公司、营业部、投资者各执一份;二级复核制度,开户完成 1个月内,资料报送至期货公司总部;营业部不得承担结算任务。 每日收市后,核实差异;部分风险控制的,直接管理营业部的风险管理人员;

  14.营业部合规检查10个工作日内,报告营业部所在地派出机构;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对合规检查报告报送公司住所地派出机构。

  15.派出机构对营业部采取监管措施的,应抄送期货公司及公司住所地派出机构;营业部3个工作日内向期货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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