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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要点:监督管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24

  监督管理

  1.期货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关联人在期货公司从事交易的在开户5日那日交所在地的证监会备案。

  2.期货公司出现下面的事项需要在5日内给所在地的证监会报告:

  变更名称公司章程发生股权变更做出终止业务的重大决议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或者高级人员的分工发生变更。

  被有权机构立案调查的。

  3.中国证监会履行检查的时候检测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合法的证件和检查通知书。对经营管理业务活动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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