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考试期货法律法规考点:期货结算业务监督管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13
中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辅导资料: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
【考点】监督管理
期货公司被期货交易所接纳为会员、暂停或者终止会员资格的,应当在收到期货交易所的通知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与非结算会员签订、变更或者终止结算协议的,应当在签订、变更或者终止结算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协议双方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