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复习资料6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3-07
中考点九、介绍经纪商:简称iB
1、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和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2、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3、2012年10月,我国已取消了券商iB业务资格的行政审批,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实行依法备案。
考点十、个人投资者
1、根据《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个人投资者在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前,需先由期货公司会员对投资者的基础知识、财务状况、期货投资经历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具体条件如下: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参与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满足资金、交易经历、风险承受能力、诚信状况等条件。 具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
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货公司的上一交易日日终的证券市值与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
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
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
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
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保证金账户6个月以上,并具备金融期货交易经历;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
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期货公司会员除按上述标准对投资者进行审核外,还应当按照交易所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对投资者进行综合评估,不得为综合评估得分低于规定标准的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 |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通过期权经营机构组织的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 |
在风险管理子公司提供风险管理服务或产品时,其可以选择的自然人客户也要符合条件,即可投资资产高于100万元的高净值自然人客户。
例题: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具体条件包括()
A.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货公司的上一交易日日终的证券市值与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B.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C.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
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D.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答案:ABD
考点十一、机构投资者
1、在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上,将机构投资者区分为特殊单位客户和一般单位客户。
2、在我国股票期权市场上,将机构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机构投资者。
专业机构投资者包括:
一是商业银行、期权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是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
三是监管机构及本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根据机构投资者是否与期货品种的现货产业有关联,机构投资者可分为产业客户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投资者。
例题:
在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上,将机构投资者区分为()
A.特殊单位客户和一般单位客户
B.专业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机构投资者。
C.产业客户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投资者。
D.专业机构投资者和一般单位客户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