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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经济学和价格学》考点:行政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06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特征:1、它不是一部系统的、完整的、统一的法典;

  2、其主要内容是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驶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行政责任,调整行政社会关系

  3、行政法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二、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重点掌握主体包括那些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精神财富和行为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2、其发生不以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和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为前提

  3、在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发生的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由行政法预先规定的

  5、双方往往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国家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终止起着决定作用

  6、法律争议、纠纷一般先由行政机关解决

  三、行政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我国行政法的任务

  (二)我国行政法的剧本原则

  1、行政机关依法接受权力监督原则

  2、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原则

  3、民主与效率相统一原则

  四、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及概念内含的五层意思。

  三个特征:单方性、强制性和政策性

  (二)行政行为成立的条件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五类

  1、行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以受法律、法规约束的程序为标准分为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

  3、以其直接动因为标准,分为主动行为和应请求行为

  4、以其有无法定形式分为要式和不要式行为

  5、以其有无限制条件分为附款行为和无附款行为

  (四)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形式

  分为:行政命令、行政处理、行政监督、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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