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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经济学和价格学》教材知识点:行政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13

价格鉴证师考试《经济学和价格学》教材知识点: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特征:1、它不是一部系统的、完整的、统一的法典;

2、其主要内容是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驶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行政责任,调整行政社会关系

3、行政法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二、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重点掌握主体包括那些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精神财富和行为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2、其发生不以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和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为前提

3、在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发生的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由行政法预先规定的

5、双方往往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国家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终止起着决定作用

6、法律争议、纠纷一般先由行政机关解决

三、行政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我国行政法的任务

(二)我国行政法的剧本原则

1、行政机关依法接受权力监督原则

2、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原则

3、民主与效率相统一原则

四、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及概念内含的五层意思。

三个特征:单方性、强制性和政策性

(二)行政行为成立的条件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五类

1、行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以受法律、法规约束的程序为标准分为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

3、以其直接动因为标准,分为主动行为和应请求行为

4、以其有无法定形式分为要式和不要式行为

5、以其有无限制条件分为附款行为和无附款行为

(四)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形式

分为:行政命令、行政处理、行政监督、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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