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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讲义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09

  4.1 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2 企业应清楚本企业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3 企业应根据本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4 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对危险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

  4.6 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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