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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石家庄考区)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告

来源 :河北资产评估协会 2018-05-31

  各位考生:

  近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发布了《2018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评协公告〔2018〕5号),为配合中评协做好2018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在校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31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人员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或直接登录http://182.92.48.58/f_link.html进行报名。

  (二)填报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登录考试平台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电子图片。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校大学生须上传学生证电子图片。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电子图片。

  2.非首次报名人员,直接登录考试平台选择报考科目。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应做相应修改。

  (三)缴费

  1.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5元,通过考试平台支付。缴费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31日24:00。

  2.缴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错报、误报责任自负,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可于2018年8月1日至31日登录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3.未缴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

  (二)考试大纲

  《2018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审定,由中评协发布。报名人员可登陆中评协网站下载。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18年9月15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2018年9月16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实务(一)

  14:00-17:00 资产评估实务(二)

  (二)考试地点

  原则上考试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评协根据《2018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4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或者登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天猫旗舰店http://zgczjjcbs.tmall.com、中财国培天猫图书专营店http://zcgpts.tmall.com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登录考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以中评协通知为准。

  九、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1.除《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试卷卷面分满分为150分外,其他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答卷由中评协组织评阅。

  2.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中评协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根据中评协通知领取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在地地方协会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河北省(石家庄考区)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当于2018年4月23日至5月31日登录考试平台,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会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职称相应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进行免试资格审核。(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

  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河北省财政厅3号楼208室

  办理时间:4月23日至5月5日、5月14日至5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311-86773228

  考生可于2018年7月20日至31日登陆考试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资产评估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个人“升值”空间,欢迎各位考生,尤其是在校青年大学生踊跃报考!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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