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法的渊源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08
中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指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1.制定法(成文法)
由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颁布的,通常以条文形式表现出来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判例法
法院对于诉讼案件所作判决之成例,对于法院以后审理类似案件具有普遍约束力。
在当代中国,判例不是法的渊源。
3.习惯法
习惯法指经有权的国家机关以一定方式认可,赋予其法律规范效力的习惯和惯例。
4.学说和法理
学说指法学家对法律问题的见解或观点,法理指法的基本精神。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
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的渊源,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B.法的阶级本质、经济条件、一定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间的政治制度等,都可能影响法的原因
C.在我国,判例法也是法的渊源之一
D.制定法即成文法,制定机关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国家中央行政机关、地方国家权力和行政机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渊源。在我国,判例法不是法的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