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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考试《建筑工程评估》知识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7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的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不能任意颠倒。

  我国项目建设程序依次分为策划决策、勘察设计、建设准备、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七个阶段。

  (一)策划决策阶段

  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

  1.编报项目建议书。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

  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2.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论证。可以分为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

  (1)初步可行性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的目的确定项目的初步可行性。

  (2)详细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是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研究的目的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最终可行性。本阶段的最终成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般工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

  ①建设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②市场需求情况和拟建规模;

  ③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协作情况;

  ④厂址方案和建厂条件;

  ⑤设计方案;

  ⑥环境保护;

  ⑦生产组织、劳动定员;

  ⑧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⑨产品成本估算;

  ⑩经济效益评价;

  ⑩结论。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须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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