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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上海市秘书证报考条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05

  据“印发《2017年上海市秘书资格考试职业资格鉴定公告》通知”可知,2017上半年上海市秘书证报考条件如下:

  申报条件

  按《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目录》中第一类至第六类项目鉴定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以四级(中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以三级(高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教育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3)取得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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