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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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6秘书职业资格考试核发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12-19

  问:山东2016秘书职业资格考试核发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其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我省高级技师(一级)由省劳动保障部门颁发,技师(二级)原则上由省劳动保障部门或由省授权的市颁发,高级(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由省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编号,由省或市验印、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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