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金牌回击霍顿:成熟处理或迎来代言青睐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11
中孙杨很好地回击了霍顿的“计谋”,北京时间9日九点,孙杨获得200米自由泳项目金牌。
“孙杨无论是获得什么名次,此次里约奥运会,孙杨的表现都是为其加分的。”资深体育推广人、路德文化公司副总秦铮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爱流泪的孙杨在成长
“所谓加分,可以理解为两个层面,一是91年出生的孙杨成长了,二是企业对孙杨的一些看法也在发生变化。”从里约奥运会开幕式就寻找明星代言或合作的某大型集团执行董事表示。
事实上,企业界对孙杨的关注是从2011年开始的。当年7月31日,孙杨以14分34秒14打破了澳大利亚名将哈克特在2001年福冈世锦赛上创造的14分34秒56原世界纪录,获得了男子1500米自由泳比赛世界纪录。
这一年,孙杨除了刷新了封沉10年之久的世界纪录外,其阳光帅气的颜值和几乎完美的形象无疑也是企业品牌营销最为看中的。当然,在姚明、刘翔、李娜叱咤风云的时代里,20岁的孙杨还略显稚嫩。
当时,有一家企业找到浙江省游泳队合作。“价格当然无法说,但和现在签约是无法相比的。”从中促成此事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完美的孙杨太爱哭,年龄小可以理解为自己的付出、不容易、艰辛、伤病而苦,很可爱,但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他取得男子400米自由泳与男子1500米自由泳两项金牌后,他还是爱哭。这与大众想象中的一个国际巨星的形象稍稍有些不符,但我们必须承认孙杨是成功伟大的运动员,我们为拥有这样的运动员而自豪。”上述执行董事表示。
里约奥运会上,孙杨还是哭了,但他也成长了。
男子400米自游泳决赛未获首金后,孙杨趴在记者肩膀上哭了,但与以往略有不同,国人给予已游出自己最好成绩的孙杨更多是鼓励与支持,因为0.13秒之差的确是一种遗憾,孙杨哭一哭是应该的。更为遗憾的是,获得该项目冠军的澳大利亚选手霍顿没有表现出一个冠军该有的风度与智慧。霍顿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直言孙杨“药检呈阳性”,并称“不喜欢任何与兴奋剂有关联的选手”。
所谓“兴奋剂事件”指的是2014年亚运会前,孙杨在国内的一次比赛期间尿检呈阳性,后被证明他是“误服”当时新被列入禁药的一种治疗心脏不适的药物,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对其禁赛3个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最终认定孙杨在这次事件中没有完全尽到注意的义务,对阳性发生有过失,但并非重大过失、疏忽。
针对霍顿的言论,孙杨回应,“这是澳大利亚人的小伎俩。每一位能够来到奥运会的选手都应该受到尊重。”
而在孙杨的个人微博上,对此事也没有评论,只对400米自由泳比赛结果表示遗憾,短短几个字的微博就获得250万个点赞,上百万的评论,绝大多数人在给孙杨支持和鼓励,数以万计的中国网民夸奖孙杨是“最棒的”,标签“孙杨不哭”的有关文章阅读量达1.3亿。
同时,霍顿的不友好表态也激起不少中国网民的愤怒。很多人到霍顿的个人网页上留言指责,一度达数十万条,纷纷要求他向孙杨道歉,其中部分言辞也相当激烈。霍顿个人网页的留言板目前已经被关闭。
7日,孙杨在接受澳媒采访时称,对于接下来的1500米自由泳比赛,他才是王者(1500 metre,I am the king),同样也要参加该项目比赛的霍顿也“并非他的朋友”。
“这次孙杨更像个战士一般在反击,不仅表示不上霍顿心里战术的当,并最终以成绩说明一切。最终,孙杨做到了,像个真正的勇士。”上述执行董事表示。
孙杨的商业代言并不多
伦敦奥运会后, 美国权威游泳杂志《游泳世界》预测,孙杨第二年的代言收入极有可能突破2000万美元(约1.14亿人民币)。
的确,赛后诸多企业纷纷向游泳队抛出了橄榄枝,但本报记者所了解到的情况是,孙杨的商业赞助还不是商谈的时候。“毕竟,后面还有比赛。”秦铮表示。
“企业若想找孙杨代言,并不容易,因为孙杨并不像林丹有自己的公司,其代言的管理还是国家游泳中心。”熟悉国内知名运动员代言情况的知情人士表示。
而本身就颇具个性的孙杨在面对代言时也面临不小的“挑战”。
2011年8月,孙杨就因为“代言”问题,跟国家游泳管理中心闹得不开心。当时孙杨发微博埋怨游泳中心,表示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言”,出席了游泳队与某茶饮料的签约仪式。
“这可能是孙杨要学会如何面对的难题,孙杨每年去国外训练就达5个月,国家培养的费用也是很高,就目前状态,刘翔模式还是主流。”上述知情人士认为。
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已经就国家队运动员商业活动下发过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各运动管理中心“与进入国家队的运动员签署相关合同,对国家队运动员商业活动进行管理”。
2011年,《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经营、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
因此,孙杨作为役运动员参与商业广告活动及社会活动,必须征得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同意,并由中心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在役运动员从事商业广告的收益,由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接收并进行分配。
赞助费用一般来说是中心分1/3,参加广告和活动的运动员分1/3,剩下的1/3作为大赛运动员奖励,以至于一些企业拿着合同,最终因国家、地方、个人之间的利益问题,无法签下来,孙杨和宁泽涛都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这也使得奥运成名后的孙杨与李娜等单飞的运动员有所不同。
2008年北京奥运之后,李娜与中国其他三位顶尖女网选手郑洁、彭帅和晏紫正式脱离国家队,开始走上自负盈亏的职业化道路。这次脱离国家队的事件被媒体称为“单飞”。在此之后,李娜可以自主选择个人教练,并只上交8%至12%的赛事奖金给政府,而不再是国家队时的65%。
若按照“李娜”模式,伦敦奥运会结束后,孙杨的收入应该是冲击上亿的。但2013年,《福布斯》杂志中文版发布的“2013年中国名人榜”中,孙杨的收入是3030万元排名第50位,综合排名第31位,为中国体育界第二。
但即便是3000多万也曾被相关方否认。
“孙杨的收入主要由奥运金牌奖励、商业代言组成。金牌奖励这块,总局、省、市各级奥运奖励标准都是公开的,并不是什么秘密,主要是商业代言,代言其实没有像外面说的那么多,有些是和集体签的,比如国家游泳队的有些代言,还有像浙江游泳队,有些其实和孙杨根本没有关系。”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当然,孙杨也曾出现过一些如“无照驾驶”等负面信息使得一些企业有所看法。而此次奥运会,企业对已成长的孙杨的“热爱”方式是否有新的突破,业界认为还有希望,毕竟,游泳中心的管理与运动员代言之间并非是无解的死局,毕竟,孙杨2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