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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MBA复试通知

来源 :大连海事大学 2016-03-21

  2016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初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现将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全国联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参加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复试的基本分数为:

  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大连海事大学,符合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的全国联考考生; 第一志愿未报考大连海事大学,申请调剂到大连海事大学,符合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并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均需按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1、政治理论(满分80分):结合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素养以及运用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25分);

  3、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125分)。

  以上三项合计,复试总分为230分。其中,政治理论成绩低于5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38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按照考试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重新排名,择优录取。

  五、其他

  1、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已获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请考生随时上网查询有关复试信息,所有复试信息均在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及大连海事大学官网公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网址:http://zyxw.dlmu.edu.cn/   或http://grs.dl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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