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lare
功能说明:声明 shell 变量。
语 法:declare [+/-][rxi][变量名称=设置值] 或 declare -f
补充说明:declare为shell指令,在第一种语法中可用来声明变量并设置变量的属性([rix]即为变量的属性),在第二种语法中可用来显示shell函数。若不加上任何参数,则会显示全部的shell变量与函数(与执行set指令的效果相同)。
参 数:
+/- "-"可用来指定变量的属性,"+"则是取消变量所设的属性。
-f 仅显示函数。
r 将变量设置为只读。
x 指定的变量会成为环境变量,可供shell以外的程序来使用。
i [设置值]可以是数值,字符串或运算式。
RHCE7认证学习笔记:网络端口安全
[红帽认证辅导]2016年2月19日Linux笔试面试常见题目
[红帽认证试题]2016年2月14日RHCE学习笔记:如何设置和测试静态网络路由
[红帽认证辅导]2016年1月19日红旗Linux用户基础教程其他实用命令汇总
[红旗认证辅导]2015年5月11日红帽RHCE认证133网络管理汇总
[红帽认证辅导]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