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

导航

临床医学理论《传染病学》重点:伤寒的临床表现及治疗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11

  伤寒

  伤寒是由伤寒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特征为持续发热、表情淡漠、相对缓脉、玫瑰疹、肝脾大和白细胞减少,有时可出现肠穿孔肠出血等严重并发症。

  【病原学】伤寒杆菌为格兰阴性菌,具有菌体O抗原和鞭毛H抗原,H抗原有特异性。

  【流行病学】传染源:带菌者或患者为唯一传染源。暂时带菌者:恢复期仍然排菌但在三个月内停止者。

  潜伏期带菌者:伤寒患者在潜伏期已经从粪便排菌。慢性带菌者:恢复期排菌超过三个月者。

  传播途径:粪口途径,水源被污染是最重要的传播途径,食物被污染是主要的传播途径。

  人群易感性:未患伤寒和未接种伤寒菌苗的个体易感,可获较稳固的免疫力。

  【发病机制】第一阶段:细菌经口到小肠,穿过粘膜上皮进入下层淋巴小结繁殖,部分细菌到达肠系膜淋巴结。

  第二阶段:细菌在局部大量繁殖后,随淋巴液经胸导管进入血液(第一次菌血症),扩散到肝、脾、骨髓、胆囊

  等到部位大量繁殖。

  第三阶段:经大量繁殖的细菌再次进入血流,引起第二次严重菌血症,释放内毒素,导致临床发病并逐渐加重。

  第四阶段:恢复阶段。

  伤寒小结或伤寒肉芽肿:被激活的巨噬细胞吞噬伤寒杆菌、红细胞、淋巴细胞及细胞碎片形成伤寒细胞,伤寒细胞聚

  集成团形成的小结。

  【临床表现】潜伏期波动范围为3~60天,通常为7~14天。

  一、普通型伤寒的临床表现

  1、初期:病程第1周。起病缓,体温呈阶梯状上升,3~7日达39、0℃以上,全身不适、畏寒、食欲不振、轻咳、右下腹轻压痛,部分病人扪及肿大的肝脾。

  2、极期:病程第2~3周,六大表现:1)高热:稽留高热,一般持续约2周;2)神经系统中毒症状:表情淡漠、反应迟钝、耳鸣、听力减退。重者可有谵妄、昏迷;3)玫瑰疹:胸、腹部淡红色丘疹,数个至十数个;4)相对缓脉:体温高,脉率相对缓慢;5)肝脾肿大:脾脏肿大,部分肝脏肿大;6)消化道症状:食欲下降,腹胀,便秘,腹泻等。

  3、缓解期:病程第3~4周,体温下降,症状减轻,脾脏回缩。但有肠出血、肠穿孔危险。

  4、恢复期:第5周开始。体温恢复正常,食欲旺盛,康复需1个月。

  病愈后部分患者可自粪便或尿液继续排菌3周至3个月,甚至1年,称恢复期带菌者。

  二、其他类型轻型:多见于早期抗生素治疗或儿童患者,T38℃左右,症状轻,1~3周可恢复。

  暴发型:起病急,症状重,伴有高热、休克、中毒性脑病、中毒性肝炎、中毒性心肌炎、DIC等。

  迁延型:普通型患者迁延不愈达5周甚至数月之久者,常见于有消化系统基础疾病者。

  逍遥型:症状轻,可照常生活、工作,部分以肠出血、肠穿孔为首发症状。

  【复发与再燃】再燃(recrudescence)伤寒进入缓解期,体温下降,但未正常,热度再次升高,持续5~7天退热,与伤寒菌血症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有关。复发(relapse)恢复期热退1~3周后,发热等临床表现重又出现,较初发轻,病程1~3周,与病灶内细菌未被完全清除,重新侵入血流有关。

  【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象:白细胞计数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减少或消失。

  血培养:病程1~2周阳性率最高。骨髓培养:阳性率比血培养高。粪便培养:2周起阳性率增加,3~4周最高。

  尿培养:初期多为阴性,3~4周阳性率仅为25%左右。

  【并发症】肠出血孔为常见严重并发症,肠穿孔为最严重并发症,皆易发于2~3周。

  【诊断】1、流行病学资料:病前30天内曾到过或生活在伤寒、副伤寒流行区。有伤寒、副伤寒患者、带菌者密切接触史。有喝生水等不良卫生习惯。2、临床特征:不明原因持续高热。特殊中毒面容。3、实验室检测:嗜酸性粒细胞减少或消失,白细胞计数正常或低下。肥达反应:“O”抗体凝集效价≥1:80,“H”抗体凝集效价≥1:160。恢复期血清特异性抗体效价较急性期增高4倍以上。血培养、骨髓培养、便培养、胆汁培养伤寒杆菌阳性。

  【治疗】

  一般治疗:隔离、休息、护理、饮食(给予高热量、高维生素、易消化的无渣饮食,退热后2周才恢复正常饮食)

  对症治疗:高热:物理降温,不宜解热镇痛药。 便秘:可用开塞露或生理盐水低压灌肠,禁用泻剂。

  腹胀:禁用新斯的明。 补液:每日约2000~3000ml(包括饮食在内),以利毒素排泄。

  激素:严重毒血症者,可在足量有效抗菌治疗配合下使用激素。

  病原治疗:三代氟喹诺酮类抗菌剂为首选。三代头孢菌素为孕妇,儿童,哺乳期妇女及氯霉素耐药菌伤寒首选。

  慢性带菌者的治疗:1)氧氟沙星或环丙沙星疗程:4~6周; 2)氨苄西林或阿莫西林疗程:4~6周;

  3)合并胆石或胆囊炎的慢性带菌者,病原治疗无效时,行胆囊切除。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