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理财规划师(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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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理财规划师考试预测练习(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6-08

  参考答案:

  单选

  1.D【解析】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主要有:证券买卖差价;红利收入;债券利息;存款利息收入。

  2.D【解析】《证券法》禁止法人出借自己的证券户、法人出借他人的证券户、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3.B【解析】适用审批制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应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前按规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

  4.B【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是基金托管人(而不是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

  5.A【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①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②基金募集情况;③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④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⑤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⑥基金财产的资产组合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⑦临时报告;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⑩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6.C【解析】债券发行条件包括发行票面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期限等。企业债券的持有人无权参与公司

  的经营决策。记账式国债可以流通转让。故选C。

  7.A【解析】《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规定,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外,保险代

  理机构的经营区域为其住所地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

  8.C【解析】商业银行应当明确个人理财业务人员与一般产品销售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界限,禁止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提供理财投资咨询顾问意见、销售理财计划。

  9.D【解析】风险测量的常用指标包括产品收益率的方差、标准差和VaR。

  10.D【解析】商业银行应对理财产品的市场变化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并明确产品的期限及产品期限内有关市场的监测和管控措施。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产品期限、无风险管控预案的理财产品。

  多选

  1.BCE【解析】根据《银行业从业人员操守》第二十一条规定可知,A选项中信息披露不完全,误导了消费者。D选项中,银行职员不能利用银行的声誉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合约以外的承诺。

  2.ABCDE【解析】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应包括商业银行在提供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主要风险,还应包括理财计划或产品包含的相关交易工具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商业银行进行有关投资操作和资产管理中面临的其他风险。

  3.ABCD【解析】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九条规定可知,ABCD选项正确。

  4.AD【解析】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销售的基本原则是适用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适用性原则是在销售代理理财产品时,要综合考虑客户所处的人生周期以及相匹配的风险承受能力、客户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长短、产品流动性等因素,为客户推荐适合的产品;客观性原则是在向客户推荐产品时,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客观地向客户说明产品的各种要素,让客户在购买产品前对产品类型、特点、购买方式、投资方向、收益预期、市场风险等有全面的了解。

  判断

  1.错【解析】从投资角度来看,风险是指资产收益率的不确定性。从收益率的不确定性出发,投资风险是可度量的,通常可用标准差和方差进行测定。

  2.错【解析】梭镖形资产结构可以充分享受黄金投资周期的收益。

  3.对【解析】退休规划包括社会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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