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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通市国家理财规划师统一鉴定工作通知

来源 :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7-03-31

2017年南通市国家理财规划师统一鉴定工作通知

  一、统一鉴定职业与时间

  详见附件1

  二、南通市可鉴定的统考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全省统考职业: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物流师、电子商务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保安员、创业咨询师、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营销师、公共营养师仅限按“双证书”招生专业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报名,在现有在校生毕业后予以取消。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理论、专业能力部分由书面作答形式改为上机考试。

  (四)如遇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全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五)物流师、电子商务师属机考职业,由于受场地、软件的限制必须具有省鉴定中心审批过的培训单位和报名点方可接收学生批量报名。

  三、统一鉴定事项调整

  (一)参加统一鉴定考生单科合格成绩在成绩公布后保留1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补考。1年内补考仍没有通过全部科目,需重新申报鉴定。

  (二)所有考生参加考试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2B铅笔和橡皮,否则责任自负。

  (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相关职业申报和资格审查要求详见《2017年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省厅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苏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向社会公示,请各地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四)各地要按照在线考务管理平台运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报名机构的技术指导,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申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进一步加强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地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将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的要求贯穿于统一鉴定的始终,并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统一鉴定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做好考场安排工作,加强考场集中管理,每个地区的笔试考点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机考考点要相对集中设置,考位间距须保持80厘米以上。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加强对考点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考务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业务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六)加强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对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将考试资料保管、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省中心按试卷交接要求,于开考前1天将试卷直接送达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市中心在开考前1小时将试卷和答题卡发至各考点。为防止答题卡误涂、漏涂、不涂等现象,各考场监考人员要指导考生认真填写,考试结束后,考生答题卡必须按顺序装入答题卡密封袋内,考生试卷一律收回装入试卷袋中,并按考务管理规程要求将密封后的答题卡和考生试卷及考场记录表于当天或次日送交省中心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七)各地要高度重视质量督导和举报查处工作,按规定派遣相应的质量督导人员,做好统一鉴定的质量督导工作。各考点要设置值班电话,确保考试过程中信息的上传下达,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在考前召开考务会议,进一步明确考生须知、监考人员守则等。

  四、报考条件及成绩查询

  报名条件详见附件3,成绩查询请登录江苏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查询。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 2017年下半年统考各报名点接收考生报名时间从9月1日开始至9月26日截止。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从9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截止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统考报名:社会人员可至各个区县就近报名,全市报名点分布详见附件5 ,考生也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操作,具体办法参考下面的第九条网上报名

  统考业务咨询:

  张老师 59000279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13楼1320室。

  吴主任 59000277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13楼1315室。

  六、报名须知:

  考生应下载填写《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并上缴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如下: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100像素 小于20kb,电子照片统一以身份证号码作为文件名。初次鉴定的考生还应携带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

  (1)2001年以后毕业报考三级(含)以上职业的社会人员(党校、军事院校除外)需提供学历证书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的查询件(学信网具体查询办法参考附件10)

  (2)非第(1)条所列人员请提供学历证书(学生证书)原件、复印件

  备注:由于学信网查询码默认有效期只有查询开始后的1个月时间,所以下半年报名的需提供验证截止期至2017.10.15以后的查询件,以备省里审核。如果报名时达不到规定的验证期,建议考生按照附件10中方法一选择2个月时效来延长有效期

  2、 报名条件如需要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应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证明;

  5、需要培训的应出示培训结业证书。

  七、鉴定参考教材及收费标准:

  依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相应鉴定费用,详见附件4

  八、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

  1、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一般在考前半个月左右到报名点领取。

  2、成绩查询一般考后1个月公布成绩,请考生及时注意查分。如果有个别考生觉得分数悬殊较大,请及时(成绩公布后5天内)跟我中心取得联系,填写统考查分申请登记表帮助向省中心申请复核成绩。成绩查询可通过网站查询(http://js.osta.org.cn/),也可去报名点查询。

  九、网上报名

  1、从下半年开始,社会人员考生报名也可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操作,个人网上报名请登录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120.26.132.5:8110/ostaoa/netenroll/NetExaminee.showDefultPage.action)。考生所报考职业需符合相关职业报考要求,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考试。

  2、个人网上报名下半年试点资格后审,成绩合格考生需在成绩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报名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现场确认,逾期未审核者考试成绩视作无效处理。审核时考生应把申报资料准备齐全。

  3、申报材料请参照上面第六条报名须知中关于申报材料的要求部分进行准备,其中电子照片不需要携带。

  4、下半年网上报名入口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9月30日

  附 件:点击查看附件详情

  附件1:全国全省职业统一鉴定时间

  附件2: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附件3: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各职业申报条件

  附件4:统考职业教材及收费标准

  附件5:南通市统考各报名点

  附件6:南通市统考培训鉴定机构

  附件7: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

  附件8: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10:学信网学历查询办法

  附件11:查分申请登记表

  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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