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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理财规划师考试《理论知识》保险的定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25

  (3)保险是一种分摊损失的财务安排。保险的运行机制是全体投保者缴纳保险费,共同出资组成保险基金。当某一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从保险基金中对其进行补偿。因此受损失人实际获得的是全体投保人共同的经济支持。

  2、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依此建立起来的风险保障机制。

  (1)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英国的马歇尔斯是这样定义保险的:保险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收受商定的数额,对于对方所受损失和发生危险予以补偿的合同。

  (2)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的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权利是在合同约定的危险事故发生后要求保险人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险人的义务是按合同约定在事故发生后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或保险金,权利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

  (3)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风险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一般是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基础上可测算的且当事人双方均无法控制风险事故发生的纯粹风险。

  我国《保险法》第二条对保险是这样定义的:“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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