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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31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与教育部计划。军队计划总计184名,其中学术学位119名,专业学位65名(含非全日制计划20名)。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待上级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

  (一)报考军事学研究生

  1. 仅限军队在职干部报考,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营、连主官必须任现职满2年,最近一次干部考评结果等次为“称职”以上。

  2. 报考军事战略学、战争动员学、联合战役学、合同战术学、作战指挥学、军事运筹学、军事训练学、军事组织编制学、军队管理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学和军事装备学专业的对象,须具有少校(文职6级)以上军衔,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含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

  3. 报考军事思想、军事历史专业的对象,须具有中尉(文职8级)以上军衔。

  4. 军事思想、军事历史、军事运筹学专业可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仅招收男生。

  (二)报考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研究生

  1. 军队在职干部,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并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 军校应届生,须为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20%,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 国防生,须为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4. 军校应届生和国防生可推荐免试攻读,具体报名条件及申请办法请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5. 军校应届生和国防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学制5年,前2年按硕士研究生注册学籍,后3年按博士研究生注册学籍,申请专业仅限医学门类。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的备注栏中注明“申请硕博连读”的字样。

  (三)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1. 专业学位可报考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和公共卫生硕士。

  2. 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

  3. 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

  (四)教育部计划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考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

  3. 报考学位类型为学术学位,报考专业仅限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核科学与技术(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药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情报学)。

  4. 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统一时间执行,届时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选择报名点以便现场确认和考试。具体流程请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所有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军队在职干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军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审批;国防生报考由驻校选培办审查、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寄送至军事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对未按要求完成审批程序的、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核发准考证。

  四、体检

  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等不予录取。

  五、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执行。复试具体安排届时请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考试科目说明:

  (一)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二、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由国家统一命题。

  (二)军事学基础理论及专业科目相关信息,请参考军事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生物综合包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药学综合一包括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物理化学;药学综合二包括药理学、生理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生物化学;医学综合包括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基础医学相关知识;情报综合包括信息组织与管理、文献检索、信息分析理论与方法、计算机基础。

  六、要求

  (一)凡手续不全、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核发准考证,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我院将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不予录取。

  (三)录取为教育部计划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可以享受办理学籍注册、户口迁移、就业派遣以及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等待遇。

  七、其他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东门外一号院军事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邮 编:100091

  联系电话:010-55498810、669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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