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解放军医学院 2016-10-12
中一、学院概况
解放军医学院(原军医进修学院),始建于1953年,2011年,经中央军委批准,学院正式更名为解放军医学院,与解放军总医院为同一机构,两个名称,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解放军医学院是全军唯一一所医院办学单位,经过五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学院拥有7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重点培育学科(普通外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8个全军重点实验室,33个全军医学研究所和专科、专病中心。拥有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院士6名,博士、硕士生导师667名。发表学术论文连续10年居全国医院之首,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每年培养研究生、本科生、住院医生、进修生约3400余人。先后接待美国、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巴基斯坦等53个国家军事和卫生代表团来院参观访问,与全球121个科研机构建立学术交流合作关系,每年举办40余场国际学术会议,选派专家近千人参加国际学术交流。
现在学院学科门类齐全、临床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技术设备先进、设施环境完善。我们热忱欢迎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立志献身于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我校!
二、培养类型
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科学学位硕士主要以培养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专业学位硕士主要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临床医学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
注:最终培养类型的确定以个人申报和复试考核综合衡定。
三、招生计划指标
(一)军队考生招生计划
2017年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1名,其中:军队人员攻读学术学位类型硕士招生计划42名;军队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类型硕士招生计划59名(全部为计划内公费指标)。包含:①军校应届毕业生、国防生攻读硕士计划限20名(招生对象不限男女);②硕博连读计划限7名(学制5年,学位类型限学术学位,学科专业限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二)地方自筹经费考生计划
经上级批准,我院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地方高校招收全日制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不入伍),招生专业限临床医学(学术/专业学位)、口腔医学(学术学位),报考专业学位的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考,地方往届生且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仅限报考学术学位,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教育部负责学历学位认证,毕业发放派遣证。具体招生计划总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待上级下达后另行通知。
四、各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指标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其中:①学术学位类型指标包括: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名;生物医学工程2名;生物学1名;基础医学2名;临床医学26名;口腔医学4名;护理学2名;中医学1名;中西医结合2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名。②专业学位类型指标包括:护理硕士2名;口腔医学硕士3名;药学硕士4名;临床医学硕士50名。
五、报考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地方高校国防生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附件1),其中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由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审批,国防生报考由驻校选培办审查、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
(三)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附件2),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
(四)我院不接受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应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型各领域应与本科毕业专业一致。
注:相关时间要求均截至2017年9月1日,未尽事宜请与我院训练(研究生)处咨询。
六、报名方式
请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陆教育部研招网上报名。
七、考试形式
(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其中:
1.初试为笔试,时间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见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
2.复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安排在2016年3、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此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二)部分初试科目说明
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西医综合(专业学位)为国家统考科目。其他综合科目及学术学位专业科目为非统考自命题科目
八、其他说明
(一)根据上级通知,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经军委政治工作部进行核准备案,未备案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联系方式:王冬助理,电话:010-6693938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医务部训练(研究生)处,邮编:10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