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2016-09-28
中一、报考条件
全国统考报考条件:
1.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考生应为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推荐免试报考条件:
推荐免试生的具体要求见“关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2017年预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二、报名
1.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荐免试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
2.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报名点为(1176)中国农业科学院。推荐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请到(1176)中国农业科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推荐免试生和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初试地点:选择(1176)中国农业科学院报名点的考生在中国农业科学院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须在2017年2月下旬登录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站或研招网查询初试成绩、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案等相关事项。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五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五院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将根据2017年全国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六、学制
全日制3年。
七、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五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五院研招办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研招办为考生提供过去一年部分专业课试卷,考生可登录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站下载。
八、其它
1.学生在学期间一律免收学费,统一安排住宿。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助学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意外伤害保险。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分配至五院工作。
2.考生网上报名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告知五院研招办,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4.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国家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相冲突,五院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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