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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研究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沈阳化工研究院 2016-09-23

  一、院校简介

  沈阳化工研究院于1949年1月8日建院,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综合性化工科研单位。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2007年与全球500强企业--中国中化集团重组,成为中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我院现有职工637人,其中科技人员505人,教授级高工45人,高级工程师210人,具有博士学位45人,硕士学位190人。主要从事农药、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生物技术、环保等精细化学品的开发研究,是全国农药和染料技术开发中心,染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农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国家农药和染料质量检测中心,国家(沈阳)新药安全评价中心,原化工部农药安全评价监督检验中心、农药和染料信息中心及农药、染料标准化归口单位,中国化工学会农药和染料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辽宁省精细化工协会、辽宁省农药协会依托单位、新农药创制与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我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82年,多年来已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科研人才,他们大多数都活跃在化工领域,成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有些已成为我院的学科骨干,有些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有些出国深造或继续攻读博士等。

  二、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

  3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报名与考试

  1、考生需参加全国统考,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报名、初试要求为准,

  2、复试:120%初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

  七、复试费用

  我院承担复试期间的住宿费、体检费,其他费用自理。

  八、录取

  根据初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考 试 科  备 
081704 应用化学 01新农药化学合成 02新材料 03环境工程 04环境毒理与代谢 10 (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2数学(二) 4、885有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实验 我院借用大连理工大学试题(885《有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实验》),有关事宜请查阅大工招生专业目录。

  单位代码:83503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邮政编码:110021

  联系部门:沈阳化工研究院研究生部

  联系人:

  李学建 024-85869038 lixuejian@sinochem.com

  郭 茂 024-85869118 guomao@sinochem.com

  单位网址:www.syric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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