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接收第二志愿考试调剂通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29
中各位考生:
我校接受第二志愿考生调剂申请工作于3月21日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2.考生初试科目须与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3.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及我校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要求(考生报考资格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4.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申请调剂专业的我校2017年复试分数线。
5.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我校2017年复试分数线。
6.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拟接收第二志愿调剂的专业
(一)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03 法学 |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
07 理学 | 0710 生物学 |
0777 生物医学工程 | |
08 工学 |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
10 医学 | 1001 基础医学 |
1002 临床医学(仅接受部分高校毕业考生,详细要求见“三、优先调剂说明”) | |
1003 口腔医学(仅接受部分高校毕业考生,详细要求见“三、优先调剂说明”) |
(二)专业学位
应用统计 |
翻译(英语笔译) |
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
三、优先调剂说明
五年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毕业于以下高校的考生可考虑优先调剂到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口腔医学学术学位:
北京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
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到时间和复试院系。调剂专业及导师由院系统筹安排,考生须服从调配。
四、我校本科毕业生二志愿调剂
本科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的二志愿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到以下专业:
(一)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03 法学 |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
07 理学 | 0710 生物学 |
0777 生物医学工程 | |
08 工学 |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
10 医学 | 1001 基础医学 |
(二)专业学位
应用统计 |
翻译(英语笔译) |
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
五、调剂程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开放后,我校将及时公布接受调剂专业信息。
考生须登录该网站调剂系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我校相关专业招生条件及调剂政策,填报调剂志愿,提交调剂申请。
调剂志愿提交后,如我校未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可于48小时后自行填报其他志愿,我校不再逐一点击解除考生调剂志愿信息,请考生慎重填报。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调剂系统关闭前完成上述全部调剂程序,否则调剂无效。
六、其他
学校将以电话通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电话)或在国家调剂系统发布复试通知两种形式告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考生不得自行联系导师,不得自行通过其他渠道参加复试。凡自行联系导师、参加复试的,结果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