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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考研调剂信息发布

来源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16-03-22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考研调剂信息发布

  各位考生:

  参照2015年国家进入复试分数线(A区),我校现发布2016年拟定接收调剂专业。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年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位类别 学科门类 二级学科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招生学院
学术学位 法学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学 050101 文艺学 文学院
文学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文学院
文学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文学院
文学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文学院
文学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文学院
文学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文学院
文学 0501Z1 写作学 文学院
理学 070205 凝聚态物理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理学 070207 光学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理学 070208 无线电物理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理学 0702Z1 功能材料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理学 071001 植物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理学 071002 动物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理学 071005 微生物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理学 071007 遗传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理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理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体育学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体育科学学院
专业学位 教育 045101 教育管理(专业学位)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学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育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学位) 文学院
教育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学位) 数学科学学院
教育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位)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教育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 化学化工学院
教育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专业学位)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育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学位) 西方语言学院
教育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学位) 历史与文化学院
教育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 音乐与舞蹈学院
教育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专业学位) 体育科学学院
教育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专业学位) 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育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教育 045115 小学教育(专业学位)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 教师教育学院
翻译 055101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应用英语学院
翻译 055102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应用英语学院
翻译 055103 俄语笔译(专业学位) 东方语言学院
翻译 055104 俄语口译(专业学位) 东方语言学院
旅游管理 125400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 经济与管理学院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研究生学院研招办 凤老师 0453-6515587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老师 0453-6516275
马克思主义学院 贺老师 0453-6515636 体育科学学院 刘老师 0453-6516176
文学院 吴老师 0453-6516662 东方语言学院 孟老师 0453-6516167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郑老师 0453-6512599 教师教育学院 尹老师 0453-6512566
化学化工学院 蔡老师 13614631611 西方语言学院 赵老师 0453-6516208
数学科学学院 许老师 0453-6516169 历史与文化学院 卢老师 0453-6515591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张老师 0453-6511050 音乐与舞蹈学院 许老师 0453-6511855
应用英语学院 董老师 13836309349 经济与管理学院 刘老师 0453-6515589
美术与设计学院 苏老师 0453-6516324

  关于调剂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因2016年国家复试分数线尚未发布,我校目前发布的为拟定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供广大考生参考,具体接收专业、名额待国家线下达后以中国研招网发布为准。

  二、有调剂意向的考生下载附件《牡丹江师范学院调剂申请表》(发送至msyyjsc@163.com ),并及时与招生学院联系,本申请征集考生调剂意向,不做为正式的调剂手续,待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务必及时填报志愿,所有调剂、复试、录取均须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

  三、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调剂均须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

  6.政策如有变动,以国家文件通知为准。

  关于我校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的几点说明:

  一、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生9000元/年;

  (如有变动,以当年省财政厅文件批复为准)

  二、我校奖助贷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发放范围:我校在籍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发放标准:每生6000元/年。

  (二)国家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发放标准:每生20000元/年。

  (三)牡丹江师范学院学业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发放标准:

  1.新生奖学金:

  每生8000元/年,覆盖面60%,办法:按初试成绩总分排名评定。

  2.二、三年级奖学金:

  一等奖励标准10000元/年,覆盖面20%;二等奖励标准8000元/年,覆盖面40%。办法:从申请人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由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评审细则。

  (四)牡丹江师范学院“三助”津贴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并申请参加了学校统一组织的“三助”岗位申报,通过考核的研究生。

  发放标准:助管岗位津贴1000元/月;助教岗位津贴15元/课时;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设岗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五)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基金

  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1000-5000元的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基金。

  (六)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欢迎广大考生选择报考我校!

牡丹江师范学院研招办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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