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16考研调剂信息
来源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03-08
中002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学位类调剂方案
020101政治经济学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生招生调剂方案
接收调剂的专业: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教育经济与管理
一、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形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剂的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只接收学术硕士,不接收专业硕士。
3、报考学校和本科就读学校均为重点大学。
4、非第一志愿考生申请调剂,复试分数线为:政治50;英语70;数学三100;专业课90;总分:370。
二、调剂申请程序
1、考生须在3月11日下午4点之前,在北师大研究生院报名系统中网上申请、书面申请材料在3月14日上午9点之前寄到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616,赵敏收。邮编:100875。没寄书面材料的,不予接收。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择优的原则筛选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研招办审批。复试名单请3月16日在经管学院网页,点击“研究生”查看。
3、考生须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材料不属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调剂复试。
三、复试办法
1、复试笔试为申请调剂的专业的复试笔试,面试以考察申请调剂专业的相关知识为主,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学术研究能力、综合能力测试等;
2、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面试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差额复试。
4、第一志愿优先。
四、录取办法
1、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经济类、管理类依总成绩(初试+复试)的高低排序、调剂生按经济类、管理类依总成绩(复试笔试+复试面试)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调剂生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调剂生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2、经调剂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须上报研招办审批。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同意录取、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该系统调剂录取手续的考生,调剂复试及拟录取,一律无效。
020104西方经济学 同上
020105世界经济 同上
020206国际贸易学 同上
020207劳动经济学 同上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同上
以下专业不接收调剂
020204金融学
120201会计学
120202企业管理
1204J1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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