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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8年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通知

来源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6-15

  一、修改个人通信地址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录检工作结束,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即政审表)寄至所录取院系后,学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中旬。 考生请自己选择“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入学通知书。届时研招办将按照考生修改确认后的通信地址,通过邮政EMS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自取”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请留意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通知。考生修改通信地址的截至时间为5月30日。

  二、打印《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考生系统下载该表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并报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于5月30日之前寄送至所录取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XXX学院研究生教务办,200240;如在徐汇校区的学院邮寄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XXX学院研究生教务办,200030)

  医学院录取的考生请寄至: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交大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25)。

  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打印该表。

  三、打印《调档函》

  考生系统下载该函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8月20日之前,将人事档案直接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刘晓倩老师,电话:021-34204267。新生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寄送。

  医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请将人事档案和党建材料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指委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4号楼303室,丁老师收,邮编:200025,联系电话:63846590-77634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用调档)。档案到达情况请详见:xgb.shsmu.edu.cn,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调档事宜请咨询录取医院的相关部门。)

  请不要将“人事档案”或《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以免影响录取政审和通知书的发放。

  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下载《调档函》,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要调档。

  四、非全日制考生打印《上海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非全日制考生签署《上海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上海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pdf (点击下载),本人签字后于5月30日前交所报考学院教务办。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定向培养协议书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签署《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 )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 )定向协议书.pdf (点击下载),本人签字后交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后于5月30日前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陈瑞球339室,邮编:200240)。

  2、强军计划及单独考试考生签署《上海交通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上海交通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pdf (点击下载),本人签字后交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并于5月30前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陈瑞球339室,邮编:2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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