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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8年考研人事调档、组织关系、户口迁移等注意事项

来源 :浙江理工大学 2018-06-10

  一、调档(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调档函》将寄发给考生本人(与通知书一起寄发),由考生本人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档手续。(注意:《调档函》上的档案所在单位名称由考生自己填写;我校学生档案由考生录取的二级学院管理,注意档案接收地址;已经签署定向协议的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不调档。)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

  档案接收单位:“录取学院”学工办

  各学院档案接收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档案接收人

联系电话

001

理学院

钟老师

86843225

002

生命科学学院

陈老师

86843304

003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

刘老师

86843637

004

服装学院

葛老师

86843488

005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邹老师

86843357

006

信息学院

黄老师

86843316

007

艺术与设计学院

陈老师

86843295

008

经济管理学院

王老师

86843143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汪老师

86843579

010

法政学院

阮老师

86843423

012

建筑工程学院

高老师

86843373

013

外国语学院

陶老师

86843768

  特别说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不得放在人事档案里邮寄,须本人携带于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

  浙江省外党员: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去向单位填写“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浙江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进行网上接转,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操作。

  2、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三、户口迁移

  研究生可自行选择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公安机关提倡和鼓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户口迁移仅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需要迁入户口的学生,报到时必须提交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须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籍贯与出生地须填写至二级市(区、县、市)。(非全日制学生、定向学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落户地址(迁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浙江理工大学。

  四、婚育状况证明卡(非全日制考生、定向考生不办理)

  婚育状况证明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为方便办理,考生亦可自行下载办理,办理后等开学报到交至学院。

  附件: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卡

  五、通知书发放时间

  拟录取名单已经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具体审核通过时间由省考试院及教育部确定,一有消息,我校会立即在网上发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通知。若有变化,以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相关通知为准。

  浙江理工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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