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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18考研调档函、组织关系、户口等相关事宜通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6-06

  一、调档函

  1.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领取调档函,研究生院将直接将调档函转给招生就业处,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2.其他考生:

  (1)现场领取:考生本人或代领人持身份证,凭考生的研究生学号领取;

  领取时间:5月25日(周五)上午9:00—11:30

  领取地点:南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院235办公室

  (2)邮寄

  逾期未领取的,将于5月25日下午以顺丰快递方式按研究生初试网报通讯地址邮寄,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3)关于更改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

  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更改调档函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的考生,请在5月23日8:00前完成修改,具体方式见QQ群131249231通知。

  (4)调档时间要求

  请按照调档函要求,于2018年7月6日前(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在其毕业高校学籍材料完全归档后)将人事档案交到我校。

  二、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2018级硕士研究生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内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沈阳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台头和去向都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外其它地点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抬头填写“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接收单位或去向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报到后,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

  2.团组织关系

  开学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带相关材料到沈阳药科大学校团委(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

  三、户口关系

  1、辽宁省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市的考生自愿办理,如无特殊需求建议不做迁移。

  2、外省市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户口迁移证上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准确,经办派出所公章、经办人名章齐全。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迁移地址。户口迁移证姓名与录取通知书姓名必须一致。

  3、户口迁移地址(务必准确写全,由于迁移地址写错而不能落户,后果自负):

  录取学院为无涯学院和工商管理学院的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录取学院为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中药学院和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的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4、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一版面),本人到所属派出所照相。

  5、户口一经迁到学校直到本人毕业离校方可迁出,迁入学校的户口学生毕业离校一律迁出。

  6、新生入学后,落户事宜由校保卫处综合科集中办理。

  7、户籍在本校的应届毕业生考入我校硕士或博士的新生,户籍不作变动。

  四、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将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办理完所有录取手续,评定完新生学业奖学金6月份后统一发放,请留意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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