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2018年考研考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来源 :太原理工大学 2018-06-05
中祝贺你被录取为太原理工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你认真阅读、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请考生随时关注本网站相关通知通告,并关注关于通知书发放和住宿申请的通知。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学生类别范围:(1)2018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2)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8年申请复学的硕士研究生。
唯一报到凭证:太原理工大学签发的《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上旬开始发放),其它证件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应届考生在入学时要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毕业证原件)
报到时间及地点:请于8月初登陆本网站查阅。
报到注意事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所需交的材料:通知书(正本)
通知书副本沿线剪下考生留存(特别注意:请考生报到前将通知书正本和副本沿线剪开进行分离)
报到详细流程:9月初务必登录本网站查询。
二、报到各种手续
1.党团关系
入学前是中共党员: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你的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情况,按以下方式转接:
(1) 我校校内毕业生:到毕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 非我校毕业的省外考生: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到被录取学院。
介绍信抬头: 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组织部
去向单位: 太原理工大学党委
(3)非我校毕业的省内考生:经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原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申请,由相关负责人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系统中的目标党组织填写“中共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XXX学院为考生录取学院的准确名称,务必准确填写),不用再开具纸质版的介绍信。
入学前是中共团员:应转入团组织关系,请自带团员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交到被录取学院。
2.户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凡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落户手续,所持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民族必须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与籍贯必须打印到“省-市”或“省-县”不得只打印到“省”,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 太原理工大学 (户口在太原市六城区的入学时不办理户籍迁移)
特别注意: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一旦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四年就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同学们谨慎选择。
3.人事档案
(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与人事档案,工资由原单位发给。定向或委培生须在“研究生院招生网——>表格下载”中下载定向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签字盖章后于7月5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24房间。
(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
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考生人事档案转往: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档案室 满老师收。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邮编:030024 电话:0351-6018580
(3)特别注意:
①随通知书装有“人事档案调档函”,不需要调人事档案的定向考生该调档函作废;需要调档的非定向考生按照函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由本人将函件送到考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寄送(要求使用邮政快递EMS寄送)或者本人携带。
档案接收方式:EMS寄送的要求于9月1日之前寄到我校(以寄送邮戳为准);本人携带的于新生报到当天接收(具体时间和接收点于9月初关注具体报到流程)。档案封皮左上角:须明确写清“研究生姓名”及录取通知书上的“研究生学号”。
②未按规定办理以上手续者,报到入学后不再补办。
③太原理工大学(不含现代科技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本人办理档案关系,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④太原理工大学(不含现代科技学院)的往届本科毕业生且人事档案在学校托管的考生,需要于6月30日前务必将人事档案调档函交到校学生处档案室(办公主楼631房间),研究生院不统一办理。
⑤人事档案是否按时调入我校是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的必要条件之一,请考生务必重视档案调入工作,入学报到后于9月底至10月初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状态,档案未到者视为放弃研究生助学金评审资格。
三、学习方式
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学生全日制上课,必须进行全脱产培养,必须将人事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入我校,毕业后按照规定进行工作派遣。
录取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学生必须按照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与上课,考生可自由选择档案是否调入我校,调入时间最迟为第五学期。档案调入我校则可进行毕业派遣,否则不予派遣。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四、公寓住宿
我校研究生公寓为4人间,由于今年学校的住宿较为紧张,请你慎重考虑是否住宿,根据相关规定住宿期间在每学年中间不办理退宿。为能及时做出安排,需要住宿的学生请于6月10日-6月20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网上填报住宿申请,不填报者不安排住宿。住宿网上申请开通之前,本网站将发布详细的申请流程,请需要住宿的学生注意关注。(注:如有变动,以学生入学实际情况为准,不另行通知)。
可申请住宿的学生范围如下:
①2018年录取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
③往年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2018年复学的需要住宿的全日制研究生
五、就业派遣
全部录取考生的档案在9月份开学前规定的时间内调入我校的学生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与就业派遣。
六、教材购买
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在入学后由学院组织购买教材。其余专业研究生可统一购买如下公共课教材:外语课、思政课及工程伦理课相关教材,教材费约为150元/人,多退少补(剩余的教材费预计于11月份原路返回到学生支付账号)。其余公共课及专业课不统一购买教材,入学后另行安排。教材预订信息于通过我校招生系统提交,预计近期开放,随时关注。
七、收费项目
1. 培养费
硕士研究生培养费8000元/年(MBA,MPA,MPACC 10000元/年),分年度缴纳,共缴3年。
2. 公寓费
每生每年住宿管理费为1200元/年·人(2004年省物价局标准)。另根据你的需要,学校还可为你代购公寓用品,包括被子、褥子、床单、被罩、枕头、蚊帐、饭盒、暖水瓶等十五件左右,每套为600元左右(自愿采购)。
3.教材费:预计150元左右(参见第六条内容)
4. 入学体检费:50元(依据国办发[2008]119号),体检时统一缴纳。
5、校园一卡通预存费:200元。
6. 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收取,入学后关注学校网站和校医院网站(医疗保险政策见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网站)。
八、交费方式
为了方便新生入学并保障缴费安全,每位考生均需要缴纳本须知第七条所列的“培养费、公寓费、教材费、与校园一卡通预存费”。请随时关注本网站,关注具体的支付方式、时间时间等通知公告,预计为7月份通过手机支付或者网上支付的方式开始缴费。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学校为每位学生免费办理了一张太原理工大学建行龙卡联名储蓄卡(以下简称联名储蓄卡),并随录取通知书寄给新生。该卡号已在学校财务部门相关系统中注册,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杂费、领取奖助学金、生活补助、向校园卡充值等用途,具备银行储蓄卡的所有功能。请务必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955330
2、学生收到太原理工大学建设银行联名卡后,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建设银行网点进行激活并绑定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后方正常使用。该卡为建设银行的“二类账户”,交易金额限定为每日1万元,每年20万元,如不能满足使用需求,可在激活建行卡时将此卡指定为“一类账户”。
3、若所收到的通知书中没有联名储蓄卡,是由于电子档案中新生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银行无法办理。
4、缴费方法:请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公告,预期不缴费者后果自付。
5、学生如没收到建行卡或当地无建设银行网点的可来校后在附近建行办理。
6、如不慎将卡丢失的,请及时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挂失,并于9月开学报到后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南门东侧300m)补办新卡,新卡补办后迎西校区学生务必到财务处109房间直接修改登记,明向校区学生到管委会224财务办公室修改登记,以免影响奖助学金发放。
7、针对高发的网络、电信诈骗,提示新生谨慎保存个人隐私信息,不要点击不明连接和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和微信中所谓的中奖、退款、退货、验资、司法协查、积分兑换等要求汇款的不明信息。
九、其它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籍规定,新生入学后,应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报到三个月后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未能治愈,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允许休学一年。
2. 报到后如发现在初试复试录取中存在作弊违纪等行为,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退学。
3.新生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办理各种证件,报到时备本人近期同底版脱帽半身正面一寸黑白照片5张、红底彩色照片2张,供办理各种证件使用,照片在报到当天向录取学院上交。
4. 2018年被我校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1日-6月10日交到研究生院423房间。
5、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8年申请复学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复学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1日-6月10日交到研究生院423房间。
6、入学后,研究生院会给每位学生发放《研究生手册》和《研究生科研安全手册》,每一位同学务必入学后到所属学院(所)领取。手册中涉及各类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对每位同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科研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请务必认真阅读。各类规章制度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链接如下:/html/wjhz/wjhz.html
7、助学贷款:参见学生处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网址连接如下:http://qgzx.tyut.edu.cn/ns/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
人事档案:研究生院档案室,咨询电话0351-6018580,满老师
户籍办理:保卫处户籍科,咨询电话0351-6014496,王老师
公寓住宿:后勤公寓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51-6014737,6018434
党团关系:咨询各录取学院学工办
医疗保险:校医院,咨询电话 0351-611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