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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2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将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点安排

  (一)我区共设14个报考点: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包头市教育考试中心、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锡林郭勒盟招生考试中心、乌兰察布市招生考试中心、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和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其中,呼和浩特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不可选择高校报考点,必须选择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

  区内其他高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就读高校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其他具有我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区的非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盟市作为报考点。

  兴安盟和阿拉善盟不设报考点。考生户籍、工作单位、就读高校在上述两地的,可就近选择其他盟市报考点。

  每个报考点根据已有标准化考场规模数量设置报考人数上限, 网上交费人数达到报考人数上限的报考点将不再接收后续考生选择该报考点,已选择该报考点未网上交费的考生只能重新选择其他未报满的报考点并网上交费。网上交费人数未达到报考人数上限的报考点,应该选择该报考点的考生不得选择其它报考点。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就读的我区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的省(区、市)作为报考点,我区各报考点原则上不接收区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我区生源考生须提前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的相关要求履行资格审核(具体办法可详询该处),获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签署相关意见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此类考生报考点的选择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在内蒙古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相应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出具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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